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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运行安全“1+11+X”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09日
5)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履行全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全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现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防范建筑事故的监管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履行全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职责。负责在青注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市政设施和公路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区燃气行业供气和建设安全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建筑事故的应急救援,参加建筑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综合管线的抢修,以及突发性事故的处理。组织或参加市政、公路事故的处理。
6)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全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普及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在全区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成果。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信息产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指导信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范事故的发生。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7)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据各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安监等有关部门指导各监管企业制定防范事故的对策和措施,并协助督促落实及实施;协调解决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业绩考核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监管企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故的责任追究。
8)区监察局
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构成违纪的案件及涉案人员进行查处。督促、指导全区各级监察机关按照职责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调查核实有关监察对象的责任,提出处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追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公安**分局
履行全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全区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的形势,提出防范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的措施和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和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履行全区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工作;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督职责,并对相应持证单位及个人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及其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履行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环节以及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按照区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地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2〕16号)有关规定,履行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事故进行前期处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区司法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各种形式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援助。
1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列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晋升、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综合管理全区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损害女工、未成年工劳动健康的行为,维护女工、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监督检查各类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履行对事故伤害者或职业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义务。
综合管理全区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审核支付工作。
12)区财政局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及财力许可,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必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镇级财政部门将本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13)区教育局
履行全区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状况,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和对策,加强安全检查,加强对学校负责人、卫生管理员、食堂负责人的培训教育;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加强自我检查,监督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将 列入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普及事故防范知识,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逃生和救人自救能力。
14)区卫生局
负责中毒事故的检验、监测,以及职业急性中毒事故的紧急救护和医疗工作;组织职业慢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职业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参与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实施紧急处置、救护以及防疫处理。
承担传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中病人的医疗救治;开展食物中毒的网络直报、食品安全相关的健康教育等;配合搞好样品检验。
负责全区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区环保局做好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15)区文广影视局
指导和统筹本区公益性文化设施按照本区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督促全区文化行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监督、指导文化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积极播放关于安全生产题材的新闻或专题节目。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16)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
负责“地沟油”和厨余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管理,加强对厨余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负责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城市公共场所设摊无证经营食品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擅自收运处置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将厨余垃圾作为畜禽饲料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将废弃食用油脂(俗称“地沟油”)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行为进行处罚。
17)区环境保护局
履行全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污染防治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以及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贮存和废弃物处置的统一监管;按照有关规定查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违法行为,负责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履行全区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处置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处置建议;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单位依法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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