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综合>>正文

安全行为管理规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12日


  17.无《胶轮车入井行驶证》或证件过期行驶的。
  18.胶轮车运渣车辆装载过满或未盖篷布造成行驶路线沿线撒渣的。
  19.胶轮车不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的。
  20.胶轮车超速10%-30%行驶的。
  21.设备开机前未检查设备的各种阀门、循环水管路、仪表、按钮、显示屏、阀门、循环水路及各种连接部件等完好情况的;设备不完好带病运行不汇报且未采取措施的。
  22.掐接刮板链不使用紧链器,不采取措施固定好机头的。
  23.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检、点检、交接班的。
  (三)一通三防
  1.瓦检员手册、牌板填写不清楚、涂改的。
  2.不及时移设监测探头或探头位置安设不标准的。
  3.放炮前后不按规定进行洒水消尘的。
  4.关闭井下变电所、泵房及机电硐室门窗造成通风不畅的。
  5.安全监测设备未定期校正的。
  6.不按周期消尘或检查隔爆设施的;不按规定清扫、冲刷巷道积尘的;损坏隔爆设施或不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的。
  7.未按期检查密闭的。
  8.风筒漏风严重不处理的。
  9.栅栏、警标、牌板等设置不及时的。
  10.不按规程对采煤工作面煤壁进行打眼注水的。
  11.不按要求使用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的。
  12.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断电撤人和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13.不按规定及时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的。
  14.风筒距迎头距离大于规程规定的。
  15.注液氮系统运行前未对设备、管路、仪器仪表进行全面检查的。
  16.工作面放炮时未及时将安全监测设备移至安全地点的。
  (四)地测及防治水
  1.对存在地质构造、水情水害隐患的采掘工作面,没有及时下发预报通知单的。
  2.人为造成激光指向仪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的。
  (五)地面建筑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符合要求的。
  2.电、气焊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绝缘鞋、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的;作业前不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和必要防护的。
  3.接触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因素的人员,未按规定配戴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声耳塞等防护用品的。
  4.非专职人员拆卸和修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气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的。
  5.混凝土振捣器电源线不是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的;未做好电机防潮防水工作的。
  6.振捣器、夯机手柄无绝缘套的;停止使用或维修保养时未切断电源的。
  7.振捣器、夯机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的;搬运夯机不断电、闭锁或上锁的。
  8.加工旧木材前不清除灰垢、铁钉的;工作完毕未清场、断电、闭锁或上锁的。
  9.搅拌机停用后未进行内外刷洗、未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的;未断电、闭锁或上锁的。
  10.使用调直机未加一根长度1m左右钢管的;被调直的钢筋未穿过钢管,再穿入导向管调直的。
  11.使用切断机时未握紧钢筋,未等冲切刀片向后退时就将钢筋送入刀口,切短料未用钳子夹住钢筋送料的。
  12.使用弯曲机弯曲钢筋时,未将钢筋调直,加工较长的钢筋未派人扶稳钢筋的。
  13.钢筋对焊区域内不设防护栅栏的;钢筋机械工工作完毕未拉闸断电,闸箱未上锁的。
  14.塔吊司机不对塔吊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的。
  15.钢管脚手架立杆没有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的;扫地杆设置不规范的;脚手板没有满铺的;脚手架集中堆料超出计算荷载的。
  16.瓦工作业前不对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进行检查的。
  17.室内砌墙和抹灰时随意搭设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18.材料集中堆放,大于模板支架荷载的;木料堆放场地没有设置防火器具的。
  19.配电箱、开关箱不按规定配置的;雨天后不对电气绝缘进行安全检查的。
  20.不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设备的;设备维修未安全固定的;检修设备内部未使用安全行灯的。
  21.油漆库房没有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标志的;沾染油漆的;棉纱、抹布、油纸等废物不及时清理的。
  22.在大于25°的坡面屋顶施工未搭设防护栏和安全网的。
  23.水暖工高空作业时无安全工作平台的。
  24.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未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的。
  25.切割玻璃未在指定场所进行,搬运玻璃不戴手套,玻璃安装完未将风钩挂好的。
  (六)通用部分
  1.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达不到“三紧”的。
  2.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入井的;不按规定佩带定位卡入井的;不按规定携带和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
  3.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的。
  4.入井人员不配合检身工进行检身的;检身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入井人员携带烟火或其它引火物品入井的。
  5.违反规定乘坐人车、罐笼、架空乘人装置、无轨胶轮车的;违章进入重点要害岗位的。
  6.启动设备前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作业过程中不执行“手指口述”的。
  7.设备保护装置或防护设施不灵敏、不可靠继续操作的。
  8.用潮湿的手触摸电器开关、刀闸的;戴湿手套启动电气设备的。
  9.设备停电后,控制器把手未打到零位的;设备检修完送电后不摘除停电工作牌的。
  10.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不按规定及时处理或汇报的;非要害岗位不按规定交接班的。
  11.用不允许运料的胶带输送机运输物料的。
  12.用撒煤、撒锯末等方法调节皮带跑偏、打滑等故障的;带式输送机运行时处理或清理胶带托辊、机头、机尾部的。
  13.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坐卧或停留的;清理车皮时未系安全带的;装车工、采样工及其他工作人员走车帮的。
  14.破碎机工作过程中,触摸传动装置及破碎部件的;破碎机堵卡时,用手或铁棒捅卡堵物的。
  15.人梯使用不规范、无人监护、传递物件不符合安全规程的;现场检修违章抛接工件的。
  16.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17.设备检修完毕不及时恢复原有各种安全设施,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
     18.工作场地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使用无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或使用减压器上无安全阀的气瓶的。
  19.电焊设备及工具绝缘不好,焊机外壳不接地,电焊作业不扯双线,用路轨、钢丝绳、机电设备代替电焊机接地的。
  20.起吊作业时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使操作人员误操作的。
  21.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千斤顶时,千斤顶负荷不平衡或千斤顶没有放置平稳就操作的。
  22.行车司机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进行试吊就突然起吊的。
  23.擅自调整设备保护整定值的。
  24.操作旋转机床时戴手套的;加工特殊工件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有故障的机床的;过负荷使用机床设备的。
  25.工作完毕或暂停未切断电源、气源的。 
  26.不按要求使用电气仪表、工具、安全用具的。
  27.使用过期、不合格的安全、绝缘用具的。
  28.不严格执行停送电程序的;操作票填写漏项、错项的。
  29.使用电压等级不相符的验电器验电的。
  30.巡线时,未按规定着装,未沿线路侧面行走,大风时未沿上风侧行走的。
  31.设备运行时,触摸设备运转部位或私自打开防护罩、栅栏的;机器运行中或未完全停止前清扫、擦拭、润滑或冷却机器旋转部位的。
  32.野蛮装卸货物或货物混杂堆放的。
  33.用钻床钻孔时用嘴吹铁屑或徒手擦铁屑的。
  34.地面厂房同一设备(包括关联设备)上下层同时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监护和联系的,随意在吊装孔或提升孔下行走的。
  35.辅助运输大巷临时作业点未设警示牌的。
  36.采光不足地点不打开照明行走的。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