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产品管理职能、开发程序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产品开发管理。
2 管理职能
2.1 新产品开发管理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2.2 新产品开发工作由技术部归口管理。
2.3 市场部负责新产品开发的市场及用户使用意见的反馈。
2.4 生产部负责新产品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生产计划及调度。
2.5 质管部负责新产品检验和提供检测记录。
2 新产品开发程序
a、规划决策;
b、开发设计;
c、设计评审;
d、生产技术准备;
e、试制;
f、签定、改进设计;
g、批量生产;
h、销售服务。
4 规划决策
4.1 市场部通过市场信息分析,提出开发新产品的建议。
4.2 技术部根据市场信息资料,结合行业技术发展动向,提出《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和市场调研报告》。
4.3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深入调查研究后,责成技术科编写《新产品技术任务书》。
4.4 经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策,列入新产品开发年度计划或长远发展规划。
5 开发设计
开发设计程序为扩大初步设计和工作图设计等二阶段。
5.1 扩大初步设计
扩大初步设计是以《新产品技术任务书》所规定的技术性能与经济指标为提出先进、合理、可行的产品样式,对新产品主要部件进行结构设计和计划编制“标准化综合要求”,提出主要外购件规格参数,绘制技术设计总图。
5.2 工作图设计
Q/QJL-G–06–XXXX
绘制正式供生产用图纸和编制全套技术文件,并通过标准化审核。
6 设计评审
a、评审设计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
7 生产技术准备
生产技术准备内容
a、产品图样与设计文件;
b、材料、工艺消耗定额;
c、物资采购。
8 新产品的试制
8.1 新产品试制应纳入正常生产计划。
8.2 生产部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及生产负责生产调度,保证按期完成。
8.3 设计人员参加试制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
8.4 样品试制完成后,根据试验规范的要求进行测试,对测试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测试报告,作出评价和结论。
8.5 对样品试制进行工艺总结,并提出小批试制的工艺方案。
9 新产品投产技术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技术鉴定。
10 批量生产
10.1 对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修改、整理、定型。
10.2 按批量生产要求进行整顿。
10.3 制订适应批量生产的质量控制文件,完善质量控制手段。
11 销售服务
11.1 销售科对重点用户进行跟踪服务,主动有针对性征求用户意见。
11.2 对用户意见进行处理,并反馈给厂有关部门。
11.3 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用户质量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产品改进设计方案。
12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总经理进行考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