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综合>>正文

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情况的发现与处理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31日

管理处管理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分布广、项目多且维修人员有限,为了及时发现各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情况,并及时处理,避免因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更大损失,影响服务质量,要求巡逻保安员和责任区清洁工、绿化工加强责任心,发现各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情况后,均有责任填写《故障报告单》,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一)巡逻保安员、清洁工、绿化工和其它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范围内,如发现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故障或不正常现象,须于当日填写《故障报告单》,并交维修部值班员。

  (二)维修部接到"故障报告单"后,登记在维修记录处,及时派人修复处理,普通故障尽快处理,不得超过两天,如不能及时修复处理的须报告管理处,并说明原因,不属本部门范围的问题,应及时将"报告单"递交管理处,由管理处处理。

  (三)发现问题报告人递交"故障报告单"三日后,若该问题没有解决则再次填写"故障报告单",直接递交管理员或管理处经理,管理员或管理处经理查明原因,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责成维修部限期修复或处理。

  (四)报告时间:

  1、发现严重损坏或出现故障对服务质量影响明显时,要马上报告;

  2、对一般性问题可以在上午或下午下班后到维修组报告,填写《故障报告单》,重复的不填,由维修工签字后,交所在组组长保管,作为月考核依据之一,如维修人员不在服务台,管理员可以代签作为依据,然后登记在服务台。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