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原因四个方面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
三是环境的不良因素;
四是管理上的缺陷。
据统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大多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因此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改善、规范人的行为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两大类
人的不安全行为按行为主体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组织的不安全行为;二是个体的不安全行为。
组织的不安全行为
指的是在组织的生产经营宗旨、政策、措施等工作中,没有把生产安全放在应有的位置,没有制定或没有完善安全生产的规划和措施,在具体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忽视安全管理,过分强调经济效益,忽视安全投入,疏于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总体而言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个体的不安全行为
指的是人体从事的导致事故发生、财产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导致超出人们可接受的后果或可能导致不良的其它影响。
人的不安全行为不仅受人的思想、动机的支配,而且受政治、经济、社会、家庭环境的影响,同时又与行为人的工作经验、技术水平、安全素质、身体条件等有关。
人的不安全行为9种表现形式
目前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知识缺乏型
此类人员文化水平低,参加工作时间短,缺乏系统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不足,尤其是本岗位上的。
2.明知故犯型
此类人员尽管受过系统的安全培训,掌握了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但忙于完成任务,采用走“捷径”的方法,不按制度、规程行事,违章蛮干。
3.生活困扰型
此类人员由于生活困难、家庭不睦、感情危机等,造成工作途中心不在焉、精力分散,不知不觉造成安全隐患。
4.身体不良型
此类人员身患心脏病、脑血管病、高血压等疾病,没有作过体检,本人并不知晓,在工作岗位上碰到诱发因素,病情加重,产生危险后果。
5.思想麻痹型
此类人员认为是经常干的工作,习以为常,不感到有什么危险,或是没有注意反常现象,照常操作,或是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沿用习惯方式作业,凭“老经验”行事,放松对危险的警惕。
6.蓄意抵触型
此类人员因与上岗干部、班组长、安全监管人员认识不同、感情不和,或受他人蛊惑而蓄意故犯、故意蛮干、违章操作,以泄私愤。
7.心理厌倦型
此类人员往往由于工作长时间的重复操作,产生心理疲劳,久而久之便形成厌倦心理,从而感觉乏味,时而走神,造成操作失误。
8.从众心理型
此类人员的工作环境中大都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很少发生事故的现象,于是便为之仿效。甚至不从众则感到有精神压力,或是感觉到“吃亏”。
9.违章指挥型
此类管理人员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生产任务,不落实相关安全制度、措施,不排查安全隐患,强令员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