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项目至2015年12月开工建设以来,至今刚好一年时间,我驻地办紧紧围绕以高监邓忠海在吸取往年成功监理业务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年初与项目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既定目标,本着对参建各方负责的态度,不遗余力的履行合同、兑现承诺,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同时,紧密结合项目指挥部筹建的"安全活动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平安工地考核"等办法、指示和要求,协助项目指挥部督促承包人(各施工合同标段)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查承包人制定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做好项目指挥部、承包人及地方监管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持续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目标。目前,已圆满完成2016年度的安全监理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驻地办监理部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至2015年12月开工以来,根据工作需要,驻地办监理部除第一责人和专职安全工程师外,其他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监督
成员有所调整。调整后的监督
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各施工合同标段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管生产的同时必管安全",有责任组织或参与各类安全检查活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驻地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坚持每日巡视工地,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在项目微信与QQ群里及时发布动态信息,确保了安全巡查和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连接,进一步促进了驻地办监理部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加强了驻地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及对各标段承包人安全生产的监管能力。
2、加强内部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理标准
监理部利用业余时间,全年开展了共计22余次的内部专题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通过放映幻灯片、讲解实案例、参加项目指挥部组织的应急逃生演练等多种形式,形象生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各种专题例会或监理、工地例会等传达国家安全生产动态以及上级部门安全指示和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监理工作中应用,极大提高了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
3、各级人员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我驻地办监理部明确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开展监理活动的同时,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建设施工方安全监督和检查,严于律己。要积极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严格控制承包人安全生产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协调,对于较大隐患,通报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同时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共同应对和整改。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项目没有通过监理部安全检查验收合格的,不允许开工,严格规范施工程序,加大对承包人的安全监管力度,有效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逐步改进实施
2016年是丙吉项目工程施工的高峰年,防洪度汛、沿线公路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防护、衡重脚手架搭设、吊装龙门架塔安装运行、桥梁灌注桩施工、平推架桥机T梁架设等特种设备使用,跨行业、战线长、施工作业点分散,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针对上述特点,按工程施工顺序划分阶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并在工作中结合实际施工进度安排,针对桥梁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条件检查确认卡,适时调整管理重点,逐步实施完善,为全年安全监理工作尊定了坚实的基础。
2、密切配合项目指挥部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按照《监理合同》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管理目标,我驻地办监理部始终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理念,密切配合业主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积极督促各标段承包人落实和执行,协助业主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度例会、安全生产平安工地季度考核、强化措施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全年有效处理业主下发的安全类管理文件40多份,安全类工作联系单110多份,并做到及时传达督促落实。
3、继续加强对承包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审查
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监理部在对各标段承包人2016年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的审查力度,包括组织机构调整申报、安全生产指导性文件的适时增补和修改、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核、特种设备进场检验检测、危险源识别评价、风险分析和控制的更新、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职工
培训技术交底的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复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总价等,有力保证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4、适时开展危险源辨别,督促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各施工合同标段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以及施工驻地随着工程进展不断发生改变,安全隐患随之增加。为此,项目指挥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及监理部及时督促各标段承包人适时开展危险源辨别活动预见安全风险,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单》及《安全监理指令》要求承包人提前预防事故的控制措施。另外,协同指挥部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查处承包人在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上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对于不能按照要求期限彻底整改的,除继续要要求整改外,即按照《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直至停工整顿。
第一节 加强安全责任和提高安全思想认识
监理安全作为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这就意味着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安全中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真正地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现场人与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贡献,已成为监理安全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二节 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教育
每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监理安全工作方面的细节问题,要做好施工现场监理安全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监理安全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在施工现场会遇到许多安全细节问题而往往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好,甚至事故隐患存在却不能及时发现、排除,其原因就是现场监理人员缺乏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因此,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这样才能很好地完成现场的监理安全工作。
第三节 认真落实监理现场组织管理
监理安全内容包含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两项工作,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备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专业配套技术过硬的监理队伍,落实监理安全责任。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安全,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理方法,将监理安全贯穿于整个工程监理之中,做到人的因素第一、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管理到位,靠制度强化管理,切实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的开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到安全工作的监理工作中,要求各有关的监理人员遵照监理安全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监控措施进行操作。
第四节 监理安全工作贯穿于工程整个施工全过程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安全:
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把监理安全方案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纳入进去,制定专项监理安全实施细则。编制监理安全方案和细则时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在中型项目以上工程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监理安全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等监理安全工程师;小型项目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安全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报送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要求施工方在施工作业前编制好,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措施计划,须再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责任人落实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种特种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3)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措施;(4)现场消防器材的准备及防火措施;(5)急救器材的准备及安全事故急救预案制定的措施;(6)各种起重设备、施工机械和用电设施是否合格;(7)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起重吊装等专项方案符合规范要求;(8)施工现场办公及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的临时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及照明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施工阶段监理安全工作:
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理安全工作中,应以监理安全规划及细则为指导,认真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和施工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在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监理安全工作资料管理
1.安全资料应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内容简洁明了,数据可靠准确,不得涂改敷衍,逻辑思维严密,签章及时。
2.安全资料管理的内容如下:
-工程项目监理安全规划措施及细则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资料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资料
-监理通知单(整改及考核)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会议纪要
-监理安全工作总结
第五节 充分发挥监理在生产中的协调作用
监理工程师应密切联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安全会议,不定期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认真、及时、如实地记录监理日记和安全旁站、巡视记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以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明确下来,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落实。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履行监理职责。现场监理安全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应注意长效机制管理。对在不同施工阶段、对事故易发部位应加强巡检。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为、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逐项得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