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保证本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避免因措施不当造成伤害事故。
2.0适用范围
工作区域或公共场所会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和相关人员。
3.0职责
3.1 维修部负责设备区域(设备层、机房)和维修保养工作时的安全防范;负责设置有关安全标志。
3.2 安管部负责值勤或巡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3.3 环境卫生部负责清洁工作范围对公众产生危险的安全防范。
3.4 管理处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本安全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
4.0工作程序
4.1 设备区域(设备层、机房)
4.1.1 维修部24小时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防止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4.1.2 高压配电房、变压器房等设备房和容易发生危险的设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
4.1.3 维修部值班人员应监控进入设备层人员的情况,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层,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意外。
4.2 公共场所
4.2.1 本小区人行通道凡低于1.9米处应设置"小心碰撞"标志,人行通道凡有突出路面的水管、线槽等拌脚处应设置"小心拌脚"标志。
4.2.2 遇雨天,清洁部应在大楼大堂摆设"小心路滑"标志牌,并安排人员及时吸干大堂地面水迹,防止出入人员滑倒。
4.2.3 车场出入口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车辆、行人碰撞。
4.3 维修保养工作时的防范措施
4.3.1 维修部在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视情况设置遮拦或警示牌,防止发生意外。特别注意对电梯维修工作的监控,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后, 才可进行维修。
4.3.2 环境卫生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在作业范围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如作业范围有绿化植物,应用塑胶布遮挡保护。
4.3.3 环境卫生部清洗沟渠时,应在作业范围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或车辆陷入发生意外。
4.3.4 环境www.Fdcew.com卫生部在进行楼层地面打蜡、清洗工作时,应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来往人员滑倒。
4.3.5 保安员在巡查时如发现工程维护部、环境卫生部在公共场所工作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时,有权立即制止并报告当值领班,与相关部门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允许继续施工。
4.4 发生人身安全意外的应急措施
4.4.1 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时,现场附近人员应立即对受伤害人员进行保护或抢救,视情送附近医院或打"120"急救电话。如果是触电事故,抢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人身保护。
4.4.2 安管部应及时对事故现场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协助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