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扣分积分考核。
6.1 扣分标准
员工基础安全分为10分。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5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4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较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3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2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1分。
6.2 扣分方式
按照扣分标准和不安全行为性质,对责任人进行累计扣分考核,动态监查。凡出现不安全行为,除罚款、待岗培训处理外,根据违章情况进行考核扣分。
6.3 处罚
6.3.1 对于扣分达5分及以上,作为安全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6.3.2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10分以上,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并停岗培训。
6.4 不安全行为扣分考核方法
6.4.1 各露天煤矿不安全行为积分管理由安监部门统一负责。安监部门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积分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积分情况。
6.4.2 根据扣分结果,对不安全行为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6.4.3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一线操作人员给予100元的奖励。
6.4.4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考核计分周期为12个月(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