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承交安全[2012]4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全面开展我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公司安全和谐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考核范围
我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各部门。
三、考核目标
通过对我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绩效考核,提高我公司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升我公司的整体形象,并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的各项指标的要求。
四、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五、考核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标准规范中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取得的效果。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㈠有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㈡机构设置、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㈢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演练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㈣人员培训和教育
㈤施工人员日常管理和劳动保护情况
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
㈦临时设施
㈧防火防爆
㈨机械设备、车辆安全管理
详细考核内容见附表: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评分表。
六、考核结果
㈠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本项目部、本部门的安全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㈡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附加分为5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100分及以上)、良好(95分(包括)--100分)、合格(90分(包括)--95分)和不合格(90以下)四个级别。
㈢每年1月底前或者该项工程完工后,公司将对所有部门(项目部)上一年度(或者已完工程)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公布。
㈣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的项目部、部门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七、相关要求
对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应坚持考核内容、流程、结果三公开,确保考核标准的一致性,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应认真履职履责、公正公平、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