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 核 项 目 | 扣 分 标 准 | 应得分 | 扣减分 | 实得分 | |||
1 | 组织协调新员工上岗前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未经安全三级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工作,录用的新工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未组织新入职员工、调岗员工进行三级 少一人扣5分 录用的新员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扣10分 | 20分 | |||||
2 | 参与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做好工伤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 未参与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扣20分 未做好工伤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扣20分 | 20分 | |||||
3 | 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 未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每人次扣5分 | 15分 | |||||
4 | 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对有职业接触的员工进行告知 | 未对员工进行告知扣15分 | 15分 | |||||
5 | 做好职业危害接触员工入职、在岗、离职前的查体工作 | 未做好职业危害接触员工入职、在岗、离职前的查体工作扣15分 | 15分 | |||||
6 | 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消防人员的配备。 | 未按规定配备人员,缺1人扣5分 | 15分 | |||||
考核项目合计 | 100分 | |||||||
考核结果 | 处理意见 | |||||||
被考核人签字 | 考核人签字 | |||||||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