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核 项目 | 扣 分 标 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
1 | 目标 管理 | 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扣2-10分 | 10 | ||||
2 | 贯彻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企业制度 | 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公司安全方针、规章制度未落实的的,扣10分,落实不及时的的,扣5-10分 未严格按照《贵州建工公司项目标准化管理流程控制作业指导书》中的要求建立健全以下资料和台帐:《物资合格证及检收记录》、《机械设备台帐》、《机械完好率及利用情况》、《机械技工分布》、《机械管理人员台帐》、《机械修理(保养)计划及完成台帐》、《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机械管理制度》的的,扣10-20分 | 20 | ||||
3 | 岗位 职责 | 购置的各种临时设施、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未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的,扣10分,没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发票等有关资料的,扣10分,未按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保养维修检查和管理使用的,扣5分 未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采购的各种设备和材料必须满足和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并向政府监督部门提供符合标准的有关报告的,扣10分 未监督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单位、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发放管理;认真执行《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管理手册》(第二版)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的,扣10分 新购大型进口机电设备未做到“三先”的,扣10分 未真做好物资设备的登记台账,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的完整记录,建立健全危爆物品收发、登记、保管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扣10分 临时设施、机电设备、交通车辆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向有关人员交底的,扣10分 未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扣10分 8.未制定和补充机电设备、车辆、机械和小型机具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及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制度,并监督执行的,扣10分 未组织各类机械、车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扣10分 未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组织或参与交通事故和机械电力事故调查处理,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来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捉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的,扣10分 | 70 | ||||
考核项目合计 | 100 | ||||||
考核结果 | 考核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