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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部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7月09日

1、公司一级安全、消防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外培工作未认真执行,出现未教育或减不合格就上岗的减2分;

2、未严格审批各种安全、消防票证,出现检修事故的减4分;

3、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对存在隐患单位未及时下发通报或重大不符合项通知单减3分;

4、对公司的消防器材管理不善,影响火灾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根据情况减1—5分;

5、未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造成职工出现职业伤害,减4分;

6、出现各种安全、消防事故时,未能及时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给公司造成更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减5分;

7、未做好公司外部会议或厂区内安全保卫工作,现场混乱,损坏公司形象的,减2分;未做好对各级领导来公司参观及访问的保卫工作,使宾客安全受到影响减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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