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 序 号 | 考核内容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分原因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项
目
质
量
员 | 1 | 未能参与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扣25分; | 25 | |||
2 | 未能参与对安全保证计划中对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扣25分,未能参与对安全设施、设备验收,扣20分。未能参与对劳动防护用品验收,缺一项扣5分; | 25 | ||||
3 | 未能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点(源)的实施进行评价及监督,扣20分;无危险点(源)评价记录扣20分;评价记录不全扣10分;无危险点(源)监督记录扣10分;监督记录不全扣5分; | 25 | ||||
4 | 未能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利环境因素的实施进行评价及监督,扣25分;无评价记录扣20分;评价记录不全扣10分;无监督记录扣10分;监督记录不全扣5分。 | 25 | ||||
小 计 | 100 |
注:1. 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 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人: 考核对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