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群众护线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切实做好线路日常巡视、防火、防盗、防外力破坏等维巡工作,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2.群众护线员须接受过相应的技术指导、
及《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的学习,在工作中必须服从运行人员的指挥。
3.群众护线员每周定期巡视责任区段2次,巡视过程中应认真完成既定的各项任务,并积极配合工区相关人员进行巡视、检修等工作。
如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进行特殊巡视,及时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如发现异常或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运行工区负责人。
4.群众护线员每次巡视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如遇重大及紧急缺陷和特殊情况须立即向责任工区电话汇报。
5.群众护线员在巡视中应注意检查线路保护区内有无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作业行为,对非法施工或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当发现输电线路遭外力破坏时,应立即制止并将其扭送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报警电话110),并及时通知责任工区相关人员。
6.群众护线员应积极主动向当地群众宣传电力法规、电力设施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带动沿线群众协助护线,努力营造良好的护线氛围。
7.群众护线员工作注意事项:
熟悉自己所辖线路的起止塔号、杆塔类型和数量、地理环境、交通道路等。熟悉线路基本的专业常识和技能。熟悉线路存在的缺陷和变化情况以及各段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各种因素,并有预防措施和对策。熟悉线路运行的安全知识和本工作岗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8.群众护线员应与工区建立有效的、长期联系机制,时刻保持联系畅通,更换联络方式或有其他信息变更应及时通知工区负责人。
9.对维护、保护线路电力设施做出突出贡献的群众护线员分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荣誉奖励、物质奖励)。
因责任心不强,延误电力设施维护造成严重后果及对特重大事件隐瞒不报的群众护线员,视情节轻重,分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