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生产项目的危害及环境因素辩识和评价;
2审查安全生产措施并参与交底,监督完善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
3制止习惯性违章,检查及消除安全隐患;
4负责所辖责任区域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
5负责所辖责任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监督检查;
6组织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反馈给安全和生产主管;
7负责现场工作票的动态管理;
8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9建立和完善工地安全保证管理资料;
10负责工地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工地月度安全例会,检查各专业安全活动情况,确保例会和安全活动符合制度要求;
12负责各专业“两措”计划的编制与上报工作,保证批准的“两措”完成率为100%;
13负责协助工地重大生产项目安全措施的制订,并监督安全措施正确实施;
14全面掌握工地人员的安全思想动态,做到有针对性的 ,提高工地人员的安全意识;
15积极参加项目部、费县电厂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协助专业完成安全活动内容;
16现场保洁队伍的全面管理。
17负责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入厂培训。
18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各种劳动保护用品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19对因工负伤或体检有禁忌病而不能从事原工种工作者,经医院诊断,公司有关部门讨论批准后调离原岗位,安排其他适当工作。
20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依法处理劳动纠纷。主持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及时做好因工伤及比照因工伤亡职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
21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违章作业经教育无效,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职工进行严肃处理。
22对工地发生的安全问题和影响全厂安全的问题酌情承担责任。
23组织主持各种安全例会,主持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