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岗位职责>> 化工>>正文

交接班工作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15日

1、接班人员接班前应做到:
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了解运行方式和上几个班的运行情况,查看报单和岗位记录,然后检查设备及各种仪表。
⑵针对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事故预想。
⑶清点工具、检查卫生。
2、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做到:
⑴检查脱硫岗位所管辖的一切设备的运行情况。
⑵做好运行日志和记录,并在运行日志和记录上签名。
⑶将本岗位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录在缺陷本内,以便向下一班交待及检修人员查对消除。
⑷清点好工具,如有丢失,应做好记录。
⑸搞好控制室的卫生。
3、交班前应将本专责设备的运行方式、操作项目、运行情况、检修安全措施、上级命令等做好详细记录,并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4、如接班人员到点未来时,由交班人员继续值班,直到接班人员来到为止。
5、接班前,不准喝酒,否则不准接班,令其退出现场,按旷工处理。
6、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办完交接工作,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后,方可正点交接班,不得无故拖延交接时间。
7、交班人员在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8、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交接班(只有经值长同意后方可交接)。
⑴事故情况下。此时,接班人员应在当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⑵重大操作未完成时(若操作分几个段落,则在完成第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