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现场核对设计单位对工程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设计措施到位、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敦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和完善.
2、监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弃渣、泥浆、粉尘、噪声以及各种工程、生活垃圾等的排放行为规范合理,耕地、植被的恢复工作落实到位。
3、审查承包人的环保工作计划;
4、 检查承包人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保证措施到位,相应的配套工程质量达标。
5、检查临时工程的施工过程对环保的影响。
6、汇总、整理环境监控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向总监办报告;
7、编制环境检测月报;
8、协助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环境项目的计量;
9、填写环境监理日记;
10、定期组织对承包单位现场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执行情况检查;
11、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