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排土场关闭与复垦
1.排土场关闭
1)矿山企业在排土场结束时,必须整理排土场资料、编制排土场关闭报告。
2)排土场资料应包括:排土场设计资料、排土场最终平面图、排土场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资料、排土场复垦规划资料等。
3)排土场关闭报告应包括:结束时的排土场平面图、结束时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报告、结束时的排土场周围状况、排土场复垦规划等。
4)排土场最终境界安全稳定性评价要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评价单位要提出治理措施;企业要按措施要求进行治理;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关闭后的排土场安全管理工作由原企业负责,破产企业关闭后的排土场,由当地政府落实负责管理的单位或企业。关闭后的排土场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必须经过可行性设计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排土场复垦
1)矿山企业在排土场生产运行过程中,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垦规划,达到最终境界的台阶先行复垦。
2)排土场复垦规划要包括场地的整备、表土的采集与铺垫、覆土厚度、适宜生长植物的选择等。
3)关闭后的排土场未复垦或未完全复垦,应留有足够的复垦资金。
八.排土场安全检查
1.排土场稳定性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排土参数、变形、裂缝、底鼓、滑坡等。
2.检查排土参数。
a、测量各类型排土场段高、排土线长度,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的排土参数应不超过设计的参数,特殊地段应检查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b、测量各类型排土场的反坡坡度,每100m不少于2条剖面,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的反坡坡度应在各类型排土场范围内。
c、汽车排土场测量安全挡墙的底宽、顶宽和高度,实测的安全挡墙的参数应符合不同型号汽车的安全挡墙要求。
d、排土机排土测量外侧履带与台阶坡顶线之间的距离,测量误差不大于10mm;安全距离应大于设计要求。
e、检查排土场变形、裂缝情况。排土场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沉降量,裂缝的长度、宽度、走向等,判断危害程度。
f、检查排土场地基是否隆起。排土场地面出现隆起、裂缝时,应查明范围和隆起高度等,判断危害程度。
3检查排土场滑坡。排土场滑坡时应检查滑坡位置、范围、形态和滑坡的动态趋势以及成因。
4检查排土场坡脚滚石安全距离范围内是否有建构筑物,是否有耕种地,不得在该范围内从事任何活动。
十.排土场排水构筑物与防洪安全检查
1.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2.截洪沟断面检查内容:截洪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物淤堵等。
3.排土场下游设有泥石流拦挡设施的,检查拦挡坝是否完好,拦挡坝的断面尺寸及淤积库容。
十一.排土场安全评价
1.排土场安全度分类,主要根据排土场的高度、排土场地形、排土场地基软弱层厚度和排土场稳定性确定。安全度分为危险、病级和正常。
2.排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危险:
a、在坡度大于2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在软弱层厚度大于10cm的地基上排土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确保排土安全的;
b、排土场出现大面积非均匀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滑动迹象的;
c、排土场排土平台为顺坡的;
d、汽车排土场未建安全车挡,排土机排土安全平台宽度、
e、山坡汇水面积大而未修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的;
f、经验算,余推力法安全系数小于1.0的。
3.排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病级:
a、排土场地基条件不好,但平时对排土场的安全影响不大的;
b、由于排土场段高高而在台阶上出现较大沉降的;
c、排土场排土平台未反坡的;
d、经验算,余推力法安全系数大于1.00小于设计规范规定值的;
e、汽车排土场安全路堤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的。
4.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正常:
a、排土场基础较好或不良地基经过有效处理的;
b、排土场各项参数符合设计要求,余推力法安全系数大于1.15,生产正常的;
c、排水沟及泥石流拦挡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5.企业必须把排土场安全评价工作纳入矿山安全评价工作中。在企业申领和换发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排土场进行安全评价。
6.对于危险级排土场,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并采取以下措施:
a、处理不良地基;
b、处理滑坡,将各排土参数修复到设计范围内;
c、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沟;
7.对于病级排土场,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a、采取措施控制排土沉降;
b、将各排土参数修复到设计范围内。
8.企业对非正常级排土场的检查周期:
a、对“危险”级排土场每周不少于1次;
b、对“病级”排土场每月不少于1次。
在暴雨和汛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排土场增加检查次数。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排土场岗位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排土场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对本岗位安全规程、措施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2、对本岗位的设备安全装置、工作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对其完好状态负责;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3、参加排土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遇突发生产安全事件、事故时,在场人员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和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5、按班落实对排土场有无明显滑坡、裂缝、冲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截洪、排洪等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对周边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一)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采矿场、排土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或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
(二)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对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不加制止,导致事故发生的。
(四)对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五)对有关部门或个人所提出的消除采矿场、排土场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六)采矿场、排土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七)未建立完善的采矿场、排土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逐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松懈,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事故发生的。
(八)采矿场、排土场发生重大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