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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06日

第一条 认真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政策、法规及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定,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 带班时,认真检查施工人员现场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向煤矿、区队传达整改任务,做到闭合管理
第四条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牌板,监督煤矿职业健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
第五条 现场井下手拉手交接班,将每班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情况告知下一班接班人。
第六条 安监员必须对本工作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本人是工作现场职业病防治监管的直接责任者。
第七条 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八条 发现危及员工职业健康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制止施工,督促现场人员处理后方可施工,现场处理不了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九条 监督井下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对佩戴不规范人员要及时纠正整改。
第十条 督促施工现场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时制止不规范操作行为。
第十一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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