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职责
1.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执行上级领导下达指令;
1.2负责选煤厂支部、队伍建设、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来信来访等项工作。
2 工作内容
2.1 负责做好选煤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2.1.1负责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1.2负责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制度、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2.1.3负责抓好党建和党员发展工作;
2.1.4负责按时向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1.5负责按时和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党课教育和党员大会;
2.1.6负责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1.7负责积极支持行政、工会和共青团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完成好全年各项任务;
2.1.8 每季度要上1次廉政课,确保党员民警受教育率不低于95%。
2.2 负责做好选煤厂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是队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2.1 负责强化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2.2.2 负责科学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配合做好全厂职工各种劳保福利、工资奖励按标准分配发放的工作;
2.2.3 负责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宣传的各项工作;
2.3 负责做好选煤厂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是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3.1负责建立健全选煤厂综合治理机构,定期分析综治形势;解决问题;
2.3.2负责内部治安保卫防范机制的运行,落实值班制度和消防管理工作;
2.3.3负责处理内部矛盾,确保无职工上访或其它群体事件发生;
2.3.4负责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乱纪行为和治安案件发生;
2.4 负责组织落实“三个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各项工作;
2.4.1 负责协助组长全盘了解掌握“三个安全”动态情况,把握队伍建设、综合治理、信访舆情安全动态,安排部署开展队伍安全方面的排查工作。
2.4.2 负责领导队伍建设、新闻宣传、厂区治安、消防应急、厂区周边矛盾纠纷的排查、案件包控、网控布置、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行政后勤的排查工作;
2.4.3 负责承包团总支、六车间、技术组隐患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
2.5 负责做好选煤厂“学习型厂队”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
2.6 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 工作明细
3.1 会议:
3.1.1 每星期一下午组织党员学习活动;
3.1.2每周五下午参加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点评本周支部及相关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3.1.3按规定参加矿各类工作会议。
3.1.4定期主持召开支部会议和扩大会议,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职工思想动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3.2 行政效能:
3.2.1组织“大排查、大推进”工作;督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每周五值班早8时至第二日早8时。
3.2.2劳动纪律检查,每月检查违纪一人(迟到、早退、脱岗等)。
3.2.3安全隐患,每月检查隐患一处。
3.2.4 查“三不”“三违”指标,每月一人。
3.3 生产经营:
3.3.1每周上生产现场一次,督查生产运行情况;
3.3.2每周要与两名职工谈心,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3.3.3督促检查每月宣传稿件4篇、简报信息一篇、年度论文一篇、板报评比等;
3.3.4 督检企务公开情况。
3.4 安全质量:
3.4.1每月定期检查两次规章制度落实、劳动纪律情况,建立检查台帐;
3.4.2每月对职工思想行为进行分析排查,针对性的做好工作;
3.4.3每周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环境设施整洁完好;
3.4.4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人员培训、技术比武)。
3.5 支部工作
3.5.1 每月进行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形成材料向信访、劳资、政治处等部门汇报;
3.5.2 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上党课;
3.5.3 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支部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决定;
3.5.4 督促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
3.5.5 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
3.5.6 对因病、因工伤等不能上班的要定期家访,解决困难;
3.6 目标考核:
3.6.1每月对党员进行考核;
3.6.2每月对职工队伍建设进行总结分析考核;
3.6.2每月对各车间队组的奖金、安全生产的其它奖励的发放监督检查;
4 工作标准:
4.1 贯彻党政精神,护好班子带好队伍。
4.2 按要求实现党建、班子、廉政、队伍、综治、信访工作目标。
4.3 班子团结协作,干部勤政廉洁。
4.4 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
4.5 按月、年度计划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指标计划。
4.6 关心职工生活,公平、公正用人,保持全厂安定稳定。
4.7 思想工作扎实有效,企业文化建设总体推进。
5 工作程序
5.1 请示汇报程序
5.1.1.接受矿级领导的书面或口头工作指导和工作指令;
5.1.2.定期向矿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重大事项随时请示汇报;
5.1.3.同全矿各单位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进行业务协调沟通;
5.1.4对下级下达工作指令,并给予下级工作指导。
5.2 请销假程序
5.2.1.填写请假本请主管领导批准;
5.2.2.主管领导批准后请主要领导批准;
5 2.3.主要领导批准后报政治处批准备案;
5.2.4.到假后到政治处销假;
5.2.5.销假后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5 .3. 工作指令程序
5.3.1.填写工作指令卡对下级下达工作指令;(口头指令要补填指令卡)
5.3.2.指令卡考核办编号登记交由调度站(或考核办专人)督查督办;
5.3.3.督办人根据要求按时汇报进度和进展情况;
5.3.4.按工作指令要求完成后,指令执行人进行专题汇报签字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