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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监控设备保养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1月15日

第一条 要听从领导的安排,完成日常的设备维护工作,并完成特殊情况的任务,随时上岗对井下的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巡回检查。

第二条 入井前携带好有关工具、仪器等物品,做到维护及时、准确。

第三条 入井后要遵守“安全规程”和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

第四条 调试瓦斯传感器时,要带好瓦斯器,测准瓦斯浓度并按规定步骤进行瓦斯调试,调试等运行20分钟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必须保证调试的传感器准确可靠。

第五条 在安装、移装和敷设电缆时,必须按有关规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保证工程质量。

第六条 在搬运和移装设备时,要小心爱护,不得损坏,并做好设备的回收工作。

第七条 在井下安装(移装)调试时,要与井上机房联系,做到现场实际情况的传感器和机房屏幕相一致,并将运行情况向机房人员汇报清楚。

第八条 要保管好系统的备品配件,随时检修分站、探头,及时回收和领取电缆,对监控系统的设备,财产负责。

第九条 要遵守劳动纪律,填写好当日工作报表和设备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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