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为确保公司系统生产场所和设施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场所和设施所使用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防火封堵设计、施工和验收。
1.3本标准所指的电缆防火封堵指封、堵、隔、涂、包。
1.4本标准参照原电力部DL5027-93《电力设计典型消防规程》、国标GB50229-96《火力发电厂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制定。
2. 一般规定
2.1从事电缆防火封堵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
2.2现场施工必须符合电力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 电缆封堵部位
3.1凡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道而进入控制室、开关室、电容器室、消弧线(接地变)室所用变室,保护室、电缆夹层、电气柜(盘)、交直流柜(盘)控制屏及仪表盘、保护盘等处的电缆孔、洞。
3.2竖井和进入油区的电缆入口处。
3.3室外端子箱、电源箱、控制箱等电缆穿入处。
3.4室内电缆沟电缆穿至开关柜的入口处。其它需要封堵的部位。
4. 材料选择
4.1封堵材料包括有机封堵、无机封堵、耐火隔板、防火涂料、防火包带、防火包。
4.2电缆防火封堵材料,必须经过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文件,材料质量符合质保书要求。
4.3封堵材料必须通过省一级消防主管部门鉴定,并取得消防产品登记备案证书。
4.4外省市产品,必须提供广东省消防局颁发“外省市消防产品进粤销售登记备案证书”。
4.5材料的质量、外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有机堵料不氧化、不冒油、软硬适度。
4.5.2无机堵料不结块、无杂质。
4.5.3防火隔板平整光洁、厚薄均匀。
5. 施工要求
5.1防火隔板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安装前应检查隔板外观质量情况,检查产品合格证书。
5.1.2防火隔板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保持平整,缝隙处必须用有机堵料封堵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