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按消防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原则和要求
(一)义务消防队由生产部负责组建。
(二)义务消防队的组建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到部门(工段)有消防班,班组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消防员。
(三)义务消防队员要求年轻精干、身体健康、工作积极、熟悉和热爱消防工作。
三、义务消防队要求
义务消防队要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火灾逃生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设施;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火警;会组织安全疏散)。
(一)熟悉本公司防火工作,防火灭火重点和灭火预案。
(二)熟悉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保养方法,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火险隐患,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五)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四、义务消防队的管理
(一)义务消防队接受本公司行政领导和公司生产部的业务指导。
(二)义务消防队要有人员名册、有分工,有活动计划和记录。
(三)义务消防队除日常活动外,结合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灭火预案为主的模拟演练。
(四)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以保持组织健全、力量充实发挥作用。
(五)义务消防队应定期总结评比,表彰先进和奖励有功人员。
五、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