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矿(公司)的矿长、总经理对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测试等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对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测试等技术管理负责。
第二条 通风区单独设立监测专职管理机构(即监测队)。监测队行政隶属通风区管理,监测技术管理由通风区主任工程师负责。监测队内设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等职数。监测队应至少下设机房监测组、仪器维修组和井下维护组。监测队必须明确2人对监控系统、机房管理、监测网络实行日常的全面技术维护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 监测队井下组人员按每5台使用设备(各类监测分站、电源箱、传感器、交换机、断电仪、报警器等)配1人的原则进行配备;机房值班员按5人配备。
第四条 监测技术管理人员、井下监测维护人员、机房值班员、监测设备维修人员为特殊工作岗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培训发证,复训期二年。
第五条 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矿工作,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煤矿系统安全规程》及有关文件,当好煤矿安全监测工。
2、负责全矿监测设备的安装、搬迁、拆除、维护工作。
3、监测设备的安设严格按《规程》施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每天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巡查,并做好到定期调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监测设备的精度。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加强通风安全及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六条 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 . 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机房,当班人员应将系统运行状况及班中出现问题交代清楚方可离开机房。
2.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时刻注意系统运行情况,判断出系统有故障拉开距离尖及时向监测人员汇报。
3. 出某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应及时向通风调度及区有关领导汇报。
4. 当班人员应详细做好各种记录。
5. 机房每周应大扫除两次,大扫除范围包括门、柜、玻璃、地板及设备的擦拭等。
6. 坚持来客进入机房登记制度,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打牌、吃东西等。
第七条 修理工岗位责任制
1. 遵守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
2. 按《规程》要求做好各种仪器的台帐,送检及测试调校记录;
3. 仪器应定期标校,确保仪器完好、准确;
4. 仪器配件丢失或损坏要及时登记、修理;
5. 班中严禁在室内进行娱乐活动或干私活。
第八条 监测维修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 严格按照有关领导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检修,检修后监测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应达到要求,每台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
2. 甲烷传感器下井使用前必须登记,说明使用地点,安装日期、仪器注明、检修内容、损坏程度,并建立档案;
3. 甲烷传感器使用前,按规定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
4. 交付安装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
5. 检修甲烷传感器时不得擅自改变电路参数;
6. 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调试好的甲烷传感器,设备零部件做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7. 负责检修室卫生工作。
第九条 监测技术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技术要求及技术措施;
2. 协助区分管领导搞好安全监测管理工作;
3. 按矿下发的每月计划,及时调整甲烷传感器安装的措施编制,贯彻落实;
4. 定期组织监测人员技术交流,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测管理工作,搞好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
5. 对正常使用的采掘工作面传感器,组织检查传感器的位置,电缆吊挂,检查牌板,设备完好,仪器的精度报警,断电功能。
第十条 监测班队长岗位责任制
1. 负责本队的安全工作,组织全队职工安全完成区交给的各项任务;
2. 认真贯彻执行规程和安全措施,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3. 积极组织全队职工参加矿、区的安全活动、安全例会;
4. 督促职工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及时消除隐患;
5. 认真组织本队职工开好班前、班后会,每周组织一次检查职工安全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 抓好本队职工的技术学习,抓好仪器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工作,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加强职工自我保安意识,抓好位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