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职代会程序,负责筹备召开职代会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上报工作。
2、按照矿党委的统一安排,建立对全矿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3、负责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矿务公开档案,分项管理,做好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资料的收集,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矿工会。
4、对区队实行“四通过、九公开”,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矿工会。
5、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6、切实抓好职工小家建设,小家是建设要常建常新,并参与小家建设的季度检查,做好评比工作。
7、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制定集体合同实施细则,定期(每半年)对行政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