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权:
(1)根据部属员工的工作表现情况,有权进行表扬或奖励、批评或处罚;有权提升或建议总经理提升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业务熟练、有管理潜质的员工。
(2)有权调动保安、服务人员及其它部门人员对危急事件,如刑事犯罪、火警等事件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3)对饭店治安保卫、消防等不够严密和完善的方面,有权向总经理建议,使其逐步严密、完善。
(二)职责:
(1)对总经理负责,负责保安部的全面工作。
(2)对饭店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负有重要的责任。
(3)负责对部属的治安保卫部进行考勤。负责对饭店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落实。
(4)对部属的素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负有培训提高的责任。负责对饭店员工进行治安宣传教育。
(三)业务要求:
(1)熟悉和掌握饭店内部治安情况,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及其对饭店的影响,对治安工作要有敏感性,积极主动地做好治安保卫工作,防患于未然。
(2)善于策划饭店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危急情况下能够沉着冷静,善于指挥,使危急事件能够得到迅速妥善的处理。
(四)工作内容:
(1)协助各个部门制定安全岗位责任制,并代表总经理督其落实。
(2)对饭店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治安检查:
①检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②检查饭店大门前及大堂的安全情况。
③检查饭店公共场所、娱乐场所、停车场的安全情况。 ④检查饭店各楼层、环境的安全情况。
⑤检查要害、危险部门及部位的安全情况,尤其要注意深夜后的饭店安全检查。
(4)消防安全检查:
①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烟感器、消防栓等是否正常、灵敏。
②检查危险部门、要害部门的消防工作是否落实。
③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④检查消防培训、消防考试的情况,消防安全检查要注意排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特别要注意深夜的消防安全工作。
(5)亲自策划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届时一定要在饭店内值班、进行督导。
(6)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和侦破酒店内发生的各类案件。
(7)了解和掌握酒店内部员工的情况,与人事部一起做好违法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8)注意防止因自然灾害而造成饭店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9)注意积累饭店治安工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