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长受副总经理的领导安全部长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掌握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员工进行 培训、新入公司员工的公司级 ;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5、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管理、 、培训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6、会同企管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
7、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8、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9、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报告、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10、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并提出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指导车间安全员的工作。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2、负责审批签发一级动火作业、进罐证工作,对压力容器的检验、入罐、登高、带电作业、挖地下设施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3、联合保卫、消防部门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法令、指示,参与保卫、消防部门组织的防火检查,制订防火措施;
14、定期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建议。努力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工作任务;
15、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打印下发。负责本公司的有关 ;
16、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范和规定,做好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17、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工的劳动保护、个人保护用品、用具提出配备计划,并对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工业卫生的检测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并对职工进行职防教育和现场自救教育。
18、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