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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责岗位工作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7月09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专责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专责岗位。

2  职责与权限

2.1  职责

2.1.1  在科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责任

2.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下达的各种文件规定。

2.2.2  负责电力施工作业的安全监察、设备、人身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2.2.3  负责督促检查基层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2.4  负责监督安全工器具的发放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证生产人员健康状况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2.2.5  负责维护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治安管理。

2.2.6  负责电力生产、安全、设备的保卫工作,熟悉本企业电力生产重点部位防范情况。

2.3  权限

2.3.1  有权提出安全监察治安保卫方面的建议。

2.3.2  有权查阅安全方面的各项报表。

2.3.3  有行使在安全方面的特殊权力。

3  岗位基本技能要求

3.1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掌握电力作业安全技术、安全操作方法及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等专业知识。

3.2  熟悉劳动法、安全规程、职业安全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人身伤亡事故报告规定等。

3.3  熟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知识。

3.4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4.1  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下达的文件、指令,结合本业务目标任务,针对安全监察治安保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分析判断。

4.2  有组织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协调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工作。

4.3  有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业务文件,起草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等文字材料。

4.4  对电力行业的安全运行、检验中的关键性问题和治安保卫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关键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题分析,及时做出决断或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

4.5  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培训,按时完成培训计划。

4.6  及时准确上报安全工作中的各种报表。

4.7  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3  按《林西县华明电力承装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予以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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