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专责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专责岗位。
2 职责与权限
2.1 职责
2.1.1 在科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责任
2.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下达的各种文件规定。
2.2.2 负责电力施工作业的安全监察、设备、人身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2.2.3 负责督促检查基层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2.4 负责监督安全工器具的发放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证生产人员健康状况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2.2.5 负责维护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治安管理。
2.2.6 负责电力生产、安全、设备的保卫工作,熟悉本企业电力生产重点部位防范情况。
2.3 权限
2.3.1 有权提出安全监察治安保卫方面的建议。
2.3.2 有权查阅安全方面的各项报表。
2.3.3 有行使在安全方面的特殊权力。
3 岗位基本技能要求
3.1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掌握电力作业安全技术、安全操作方法及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等专业知识。
3.2 熟悉劳动法、安全规程、职业安全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人身伤亡事故报告规定等。
3.3 熟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知识。
3.4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4.1 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下达的文件、指令,结合本业务目标任务,针对安全监察治安保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分析判断。
4.2 有组织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协调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工作。
4.3 有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业务文件,起草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等文字材料。
4.4 对电力行业的安全运行、检验中的关键性问题和治安保卫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关键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题分析,及时做出决断或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
4.5 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培训,按时完成培训计划。
4.6 及时准确上报安全工作中的各种报表。
4.7 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3 按《林西县华明电力承装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予以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