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安监科科长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安监科科长岗位。
2 职责与权限
2.1 职责
2.1.1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安全监察工作。
2.2 责任
2.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规定。
2.2.2 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年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2.2.3 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监督现场培训计划、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参与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做好安全检查、评比工作。
2.2.4 负责审核监督各类承包工程的安全措施;参加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审查现场安全措施。
2.2.5 负责组织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制定防范措施,起草安全通报。
2.2.6 负责监督安全用具的发放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证生产人员和健康状况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2.2.7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机动车辆和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2.2.8 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保卫计划并实施。
2.3 权限
2.3.1 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管理权。
2.3.2 有权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3.3 有权查阅有关安全生产资料。
2.3.4 有权对本科室人员行使业务和行政领导权。
3 岗位基本技能要求
3.1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掌握送电、变电、配电的安全运行、安全检修和安全施工等专门知识。
3.2 了解电力设备的构造、原理及在生产运行中的作用;熟悉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基本知识。
3.3 熟悉劳动法、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和熟练运用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等。
3.4 熟悉生产、劳动人事、财务等管理知识;了解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懂得微机应用。
3.5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4.1 正确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下达的文件、指令,结合本企业的目标任务,针对安全监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做出正确分析与判断。
4.2 从整体意识出发,能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安全运行、安全检修中带有关键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及时做出决断或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
4.3 有组织管理本部门工作的能力,能协调上下级以及有关人员、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4.4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正确传达上级指示;能撰写业务文件,制定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等文字材料。
4.5 根据本企业的目标任务,能制定出实现安全生产的贯彻实施计划,并组织、指导下属人员按期完成。
4.6 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3 按《林西县华明电力承装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予以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