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开展创建安全单位等有关活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19.1.2 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管理,制订计划,组织和督促实施,总结交流经验,做好建档工作。
19.1.3 负责办公区域的日常勤杂事务和门卫、治安、绿化等管理,积极配合派出所、城管、环卫等地方部门做好辖区内治安保卫、文明创建、环境卫生等工作。
19.1.4 协助一体化 有关程序文件的运行管理。
19.1.5 执行房地产管理政策,分类做好公有住房、土地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零星基建和维修等工作。
19.1.6 负责公司代管的公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分类建立台帐。
19.1.7 统筹安排公司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公司《物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房改房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新路子,适应分离企业社会化职能的形势要求。
19.1.8 负责公司代管的有关公有住宅户水费、电费、住房租金收缴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台帐。
19.1.9 负责做好来信来访、双拥、属地管理等工作。
19.1.10 负责公司机关办公用水、电费的缴纳与管理工作。
19.1.11 负责对公共户口薄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
19.1.12 负责内退员工在公司内部的日常管理,及时配合人力资源部办理内退员工的退休手续等,负责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的移交。
19.1.13 负责五、六十年代下放人员和职工遗属定补费用的发放及管理,做好相关的信访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