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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会计工作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7月28日

1.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根据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核算和管理工作。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收付业务,在有现金收付业务的情况下,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并对资金的安全负责。

3.认真审核货币资金的收付原始凭据,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的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用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签发空头支票。

4.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原始凭据及时编制会计凭证,并逐日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查实未达账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领导报告,做到账款相符。

5.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于空白收据和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严禁将银行账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6.掌握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及时办理各种税费的缴纳、结算工作,及时掌握银行存款的余额,日常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管理和年终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本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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