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材料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
(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
情况。
(4)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
(5)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二)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1)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2)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
(3)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4)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情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5)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6)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7)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