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业高速发展时期,事故伤亡与经济增长率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人均GDP 1000美元左右,且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特点是:工伤事故与死亡人数与经济发展速度密切相关。应用50多年来我国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率等有关数据,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影响与作用,结果显示:工伤事故死亡指数与GDP增长幅度密切相关。当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显著加快时,死亡人数指数也呈现明显上升,反之,也出现下降趋势,例如在两次经济调整时期,死亡人数指数也开始下降并趋于平稳。这种变化与我国安全生产历史上出现的四次事故高峰(1958-1960,1970-1972,1976-1979和1993-1996)和两个最好时期(1964年前后和1997年前后几年)几乎完全同期同步。例如:从1989年到200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16909.2增长到95933.3,年均增长9.3%。尤其是在1989年至1997年,从16909.2增到64462.6,八年间增长了近4倍,这个增长过程也恰恰是我国第四次事故高峰时期。从1995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出现重大调整,GDP增长幅度变缓,工伤死亡人数也明显下降。
图1 1953-2003年我国死亡人数指数与GDP指数变化趋势
经济增长率与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之间相关性和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死亡人数变化随GDP消长幅度而增减,当GDP增长率超过7%,这种同步增长的趋势更为明显,研究结果还提示,当我国GDP增长率大于5%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死亡人数指数随之增加2.2%,因之,如2004年的增长指标与2003年相近(9.1)时,工伤事故伤亡人数可能要大幅度增加,形势更加严峻。如果仅从减少伤亡事故风险这个意义上讲,2004年GDP增长不宜超过8%。
图2 1978-2003年我国GDP指数与死亡人数指数
5.国家干预作用巨大
国家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影响力主要反映在大政方针上,具体包括法治、经济和行政管理三类主要措施,如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后期两个伤亡事故较低的时期,国家从这三个方面加大了干预力度,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强化国家监察是最基本有效的措施,除执法检查外,还包括违法行为的坚决纠正与严厉处罚。
行政管理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应把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社会管理的基本工作之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干预手段非常有效,一方面是加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另一方面是增加企业事故风险成本,如大幅度提高工伤保险费率,强制缴纳风险抵押金和对违法行为处以重罚等。
国家干预是有效的,但也是有限的,这种干预的目标能使伤亡事故达到可容许水平,而几乎不可能根本杜绝各类事故,也很难达到国家基础风险概率水平以下。干预的效果应首先反映在死亡人数增长幅度下降、变缓和相对死亡率的下降,进而才有可能实现事故总量和伤亡绝对人数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