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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伤亡事故划分等级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6日

  企业在生产进程中发生的生产中断、工程或物资损失的事件称为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虽然没有伤亡人员,但和伤亡事故只是毫厘之差的问题,两者没有明显的分界线。据有关专家的统计表明,事故中无伤亡的事故占90%以上,比伤亡事故的概率大10倍以上。况且,非伤亡事故造成了工程、物资的损失,并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因此,应同伤亡事故一样对待,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为加强非伤亡事故管理,实现煤炭工业的安全生产,总公司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非伤亡事故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把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8h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t(含50t);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10m(含10m)以上;
  (8)掘进工作面冒顶5m(含5m)以上;
  (9)巷道冒顶10m(含10m)以上。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2h以上,但不足8h或采区停工8h以上,但不足3昼夜;
  (2)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t(含10t);
  (4)因水灾使采区停产;
  (5)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7)掘进工作面冒顶超过3m(含3m);
  (8)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凡所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30min至2h或使采区停工2~8h;
  (2)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聚集,瓦斯浓度超过3%;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10t以下;
  (4)范围不大的井下发火;
  (5)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
  (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
  (7)掘进工作面冒顶3m以下;
  (8)巷道冒顶长度5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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