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四:深夜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2002年6月28日凌晨3点50分,江苏南通市郊发生一起一货车与一长途客运车相撞事故,造成三人死亡,20余人受伤的惨剧。事后查明该次事故原因系俩车司机连夜疲劳驾驶,精神不集中所致。2002年7月13日2时25分,湖南益阳市突降大雨,洪水泛滥,市郊某住宅小区发生坍塌,一家四口同时葬身废墟。事后前来抢险救援的消防官兵在废墟里发现了4具尸体,其中1人死在床铺上,另有3人死在卧室后阳台上。据知情者介绍,房屋坍塌时可能主人一家已经睡熟,尽管大雨滂沱,雷声滚滚,一家人还是未能从睡梦里醒来,以至于当突袭而来的洪水;中垮房屋时他们依然昏睡不知,结果,一家人活活被压死在废墟里。
评点:无数的事故案例告诫我们:深夜是一个危险的时间段,特别是j麦晨的I至4点是一个“黑色的钟点”。由于夜深寂静,人困倦乏,在这个时问内.夜间作业者精神相对恍惚,夜间休息者进入睡眠状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酿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加之大多数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夜间巡查不到位、安全措施与制度不落实,使静悄悄的凌晨变得很危险。因此加强对夜间的安全防护措施十分重要。
隐患五:保险心理隐患
典型案例:2003年4月26日,辽宁抚顺市一家名为太阳神的综合商城在接受该市安全综合治理专项小组检查时,发现该商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该市综合治理小组当场要求该商场停业整改,该商场的那些租赁户主也因此要求商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整改,孰料该物业管理部一位负责人不耐烦地说“政府部门来检查没办法,你们也跟着起哄做什么?我们已经给你们买了保险,发生事故有赔偿的,你们闹什么闹?”
评点:买了保险就可以不注意安全?这听起来不合逻辑,但却是目前一些人头脑中的确存在的思维。他们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就可以对安全预防工作掉以轻心。此外,目前还存在一种现象,那就是发生安全事故后,在损失赔偿上往往会出现两个极端:一是受灾户同为负责赔偿的责任方时,他们会对受损的情况一压再压;二是受灾户与责任方分离时,他们会对受灾损失升了又升。他们都想达到自己的目的,但他们都对为什么会发生安全事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应吸取什么教训考虑甚少,这样的心理隐惠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忧虑。
隐患六:形式主义隐患
典型案例:1999年1月4日,重庆市綦江县城区一座步行桥突然整体垮塌,数十名过桥者坠入桥下的綦河。此次桥垮塌事故造成40人死亡,数十人受伤。事后查明,此次塌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桥墩焊接不合格所致,但深层次的原因则是该桥的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严重违背安全生产规范操作所致。表面上的安全施工完全是一种形式主义。
评点:安全工作,形式主义危害极深,但在目前的现实生活中.这种形式主义的安全隐惠依然存在,并留下一颗颗随时爆炸的“炸弹”。杜绝形式主义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