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处理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责任者不同的处罚,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同时,遵守国家的劳动保护法规,杜绝有法不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伤亡事故责任者本身的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其吸取教训。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