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因里希事故因果法则1:29:300,即一起重大事故前有29起小事故发生;29起小事故前面有300个隐患存在,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必须要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而造成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
一、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1)身体健康状况有缺陷,例如身体有疾病,易紧张、烦躁、疲劳、冲动、兴奋等,或智商过低,应变和判断能力差;(2)错误行为,例如嗜酒、追逐打闹、意外滑倒、无意碰撞、误入危险区域等;(3)违纪违章,例如做事精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不认真、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碰运气、图省事、玩忽职守、特种工无证上岗等。
据有关统计资料分析,绝大多数工伤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所以,在施工工伤事故控制中一定要抓住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一关键因素。
譬如新工人上岗前一定要做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否则会给生产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例如:某报报道过,不久前在深圳某工地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群民工为追讨工资,采取过激行为,爬到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上欲往下跳,通过做了有效的思想工作,工人们一个个陆续下来了,但有一个人死活都不肯下来,原来他患有恐高症下不来,最后不得不动用消防人员才将其请了下来。所以,在经过体验发现了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恐高症以及医生认为不宜登高作业的人员应绝对禁止高处作业,只有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有些工地对此不是很重视,尤其在用工短缺、工期很紧的情况下根本就不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以致在生产中就会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
又如,河北省唐山东矿区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的火灾事故,由于违章装修和违章操作,电焊火花浅落到海绵床垫堆垛上,引起楼内大量易燃物品燃烧,导致70多人死亡、50余人受伤的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操作,施工现场放着许多可燃物品,电焊动火区没有用防火材料围设,没有与易燃物品分开,管理人员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消防设备欠缺,从而导致火灾发生。主要原因是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力度不足,思想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在严格控制火源、加强用火管理、建立健全用火审批制度方面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没有对电焊工进行防火 ,没有制订防火公约,上岗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对一些常用的安全防火知识了解不多,工程处于混乱状态,最终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
所以抓好新工人的“三级” 培训、特种作业教育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教育工作,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检查工作,建立标准化作业制度,经培训后持证上岗等,以培养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