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工起爆材料事故
在加工起爆材料如雷管、起爆药包等时,加工人员不注意或未按技术规程规定进行加工而发生爆炸事故。
预防措施:
在加工起爆材料时,必须由熟练掌握雷管、导火索、起爆药包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的人员进行加工,并要求加工人员在加工起爆材料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撞击和猛烈震动,即可避免加工爆炸事故。
二、装药爆炸事故
在向炮孔内装入敏感度高的炸药时,由于装药人员对其技术性能不清楚或没有充分掌握而造成爆炸事故。
预防措施:
装药前,爆破技术人员应向爆破员或其他协助装药的人员讲清炸药的技术性能及装药的具体要求,在装药时不使炸药与孔壁摩擦,如遇雷雨时,应将炸药妥善保管。
三、堵孔事故
在深孔爆破中,因装药时造成了堵孔,为了处理堵孔而采用金属管或棒猛烈撞击炸药而造成爆破事故。
预防措施:
(1)装药前应将孔口0.5m之内的浮石及杂物清理完毕。
(2)使用深孔装药漏斗或装药器装药。
(3)一旦发生堵孔,应使用木棒轻轻撞击炸药,使其落于孔底。
四、早爆事故
当采用电力起爆时,突然遇有雷雨、杂散电流或静电造成电雷管的早爆事故。
预防措施:
(1)在爆破工作进行前应事先了解天气预报的情况,当一旦遇有雷雨时应及时停止爆破工作,爆破工作人员及时撤出现场。
(2)对有杂散电流或静电的爆破区域,应事先测定杂散电流的强度,当杂散电流强度超过30mA,采用电力起爆,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①降低牵引电网路电阻,防止漏电。
②提高电爆网路的质量,爆破导线不准有裸露接头。
③撤除爆区的金属物体,如钢轨、风管、水管等。
④在爆区局部或全部停电,减少杂散电流。
⑤采用低电阻电雷管。
当杂散电流强度超过50mA时,禁止采用电力起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