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司及企业越来越重视工作场所的安全以及对伤害的防护;但是,尽管有雇主发起积极性计划,工人们的赔偿以及伤残索赔仍不断上升。据OSHA(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报导,2002年中发生470万起作业现场的伤害及疾病——其中440万起为伤害,其余为疾病。
基于这一点,要求雇主在工作场所发生事故的最初几分钟内能做出带有一定把握的抢救措施。 雇主怎样才能做到更好的准备呢?最好的答案是组建一支场所的医疗应急抢救队(MERT),这些抢救队由经培训的雇员组成,对病员及伤员进行护理,直到专业的事故医疗人员赶到。 此外,体外自动心脏起搏器(AED)在工作场所的应用变得越来越普及,MERT成员在抢救突然心搏停止(SCA)的事故中也是领先者。
1 OSHA之要求
OSHA的“医疗法”标准给出了工作场所医疗抢救的基本准则:“在工作场所附近没有用来对所有受伤雇员进行治疗的医务室、诊所或医院时,要求有1人或多人经适当培训以行使抢救。”
OSHA已经对上述标准作出了如下说明:对于可能会有严重伤害(例如触电死亡或从高处坠落)的作业场所,必须在3~4 min内提供医疗救助,而对于不大可能发生严重伤害的作业场所,其标准为
15 min。
对于依靠当地的应急医疗服务(EMS)进行抢救的企业来说,即使最好的EMS系统有时也有困难达到3~4 min的标准,那么这些工作场所的理想选择就是建立起MERT。但是,随着AED的推广以及认识到突然心搏停止是经常导致死亡的重大问题,那么依靠这15 min的标准就成问题了。
2 MERT是有用的补充
在突然心搏停止的事故中,用AED进行快速抢救是最基本的,在SCA开始之后直至施用AED之前每过1 min,生存率就降低10%;在美国,有近30万件SCA事故,生存率有高低,虽然没有全国性统计的百分数,通常估计成活率仅为5%。结果是作为更为广泛的MERT计划的一个部分,CPR/AED抢救人员可以是保证一个更为安全的工作场所的有用的补充。医疗应急抢救队经培训能够抢救最普通的作业场所伤害及疾病,这些可以是:
(1) 突然心博停止;
(2) 心脏病发作;
(3) 中风;
(4) 呼吸器官受损(呼吸困难);
(5) 中毒;
(6) 由于掉落、爆炸、机械以及危险物质的伤害。
MERT所提供的医疗水平是基本的,常常被说成是抢救护理(虽然在许多说法中“抢救”这一词是指医疗资质的具体水平),MERT抢救的目的是在应急医疗服务机构的人员赶到之前提供基本的护理。
3 启动急救队
医疗应急抢救队的成员随业务或行业的种类而变,一些项目是由志愿者组成的,而另一些则要求有部分专业人员参与,不管情况怎样,基本要求是相同的。
一项重要的考虑是MERT的启动,有2个方面要强调:第一是抢救队机构内部的普遍认识,所有雇员都要认清抢救队的存在与作用。
第二是抢救的启动,雇员需知道怎样启动抢救队,这可以通过诸如保安室或接待处的常用电话号码。或者是,对于一些较小的作业场所来说通过广播或电话寻呼系统更为合适。从那里,急救队成员的启动可以通过寻呼机或广播呼叫。
因为MERT对当地EMS只是一种补充,而并非替代,部分的启动计划需要保证给当地911或其它的应急调遣机构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