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成为一大顽症,其矫治更是令人头痛的老大难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违章的具体原因已列举分析得很多很多,对矫治的具体方法措施也研讨得十分广泛。但是,违章的机理是什么?矫治机理应如何确立?对此,理论上的探讨却不够充分。而只有对此建立深刻而清晰的概念,才能认清违章的本质,才能找到矫治的根本,避免多而散乱、重复的分析,避免虽措施广泛却本质上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性,避免只谈细致全面的具体问题而忽视问题本质的做法。从而收到事半功倍、治根治本的效果。
1 违章机理
有行为责任能力的个体,其任何行为都有其必然的原因。即使我们有时发生所谓“鬼使神差”的事,事后好象“莫名其妙”:“我怎么会这么做?”其实也是个体在不假思索的情况下,由其长期养成的综合判断能力与行为方式自发地起作用的必然。
同样,违章作为一种个体行为,也是其必然的原因。本人认为,从本质上讲,个体违章是违章个体主观因素的结果,即个体违章是违章个体内部相对强大的以违章心理结构为核心的内驱力系统突破相对薄弱的以遵章守规心理结构为核心的自控力系统而导致的。
1.1 内驱力系统究竟是什么?它为什么会相对强大
心理学认为,人的行为动力主要是由需要、利益决定的。当然,这同样是个体违章的内驱力所在,个体违章也是由需要、利益驱动的,所以它会相对强大。
违章个体的需要与利益是什么呢?总的来讲,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 金钱。它是满足现实生存、继而改善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储备未来生活的保障。煤矿职工在环境条件较差的井下从事相对危险也较为繁重的劳动,首要的原因就是以艰苦的劳动获取较高的报酬。而每个班次的劳动时间是固定的,生产工具也具有相对稳定性。在短期内其操作水平也是基本稳定的,总结经验搞技术革新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较高的素质。因此,在非特殊条件下,产量、报酬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但有些人不能满足于这种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收入状况,于是就动“歪脑筋”——违章。《规程》规定的操作程序是非常严格的,按章作业须执行相应的环节,占用必要的工时,违章则可简化规程规定的环节,三步并作两步走,不就“节省”了时间?不就提高了产量?不就多了收益?至于违章可能造成停产、减产、经济损失、人身伤亡,既然利令智昏于是也就不去“多”想,一门心思去投机取巧违章作业创产创收。
(2) 省事、省力。用违章者的一句顺口溜便很能说明问题:“规程规定太‘罗嗦’,一二三四麻烦多,随心所欲别琢磨,省事省力何其乐?!”
(3) 荣誉。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于人有理性的自尊。我们煤矿工人也不比任何其它行业的劳动者自尊心差。下面一句煤矿工人所说的看似粗俗的话却很能反映他们的自尊心与荣誉感:“张三昨日产量高,我也不能当‘熊包’;李四今天受表扬,我也要上大红榜!”但是,某些人获取荣誉的方式不正确,为了抢荣誉,他们便盲目蛮干抢产量,什么规程、保安措施都置于九霄云外,甚至视规程为束缚手脚的障碍而故意去违章。
(4) 晋级、提职等。一般而言,有作为才能上台阶,要想进取就得比别人成绩大。为此,有些人急功近利,取捷径、找窍门,为创高产、破纪录、快出成绩而不惜违章盲目蛮干。
1.2 自控力系统究竟是什么?它为什么会相对薄弱
煤矿工人都知道违章就是隐患,就是危险。“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只要违章,早晚要出问题,自身安全、他人安全、国家财产安全都会失去保障。即使是违章个体,也有这一认识。这便是其自控力系统。但违章个体的自控力系统为什么会相对薄弱呢?原因不外乎以下方面:
(1) 麻痹侥幸心理。麻痹、侥幸心理是长期从事井下作业逐渐养成的,它有一个演变过程。煤矿工人从事井下作业初期都有或多或少的恐惧心理,满眼都是不安全,干起活来总是提心吊胆,至少是小心翼翼,更不敢违章。但时间长了,思想上就松懈了,特别是几次经意不经意的违章而平安无事之后,更加麻痹起来,侥幸心理得以增强,安全意识逐步淡化,进而麻痹大意或抱有侥幸心理地去不时“小”违章,甚至于一味蛮干把违章当成家常便饭。
(2) 素质不高。一方面表现在安全知识学得太少或不扎实。规程掌握不牢,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不知道如何按章作业。另一方面表现在责任心不强,存在穷应付、瞎凑合的思想。
以上两点属于个体本身因素。以下两点属于环境因素。环境虽是外因,但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也是至关重要的。人们往往因所处的环境而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