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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伤亡事故处理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20日

  一、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2、对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办法分别报告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
  3、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二、发生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三、组织调查组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的单位领导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2.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3.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还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也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
  四、现场勘查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的实践经验,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场勘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查起止时间、勘查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设备损坏或导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散落情况;重要物证的特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现场拍照。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死亡伤害部位。
  3.现场绘图。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出下列示意图: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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