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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01日
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人、物的原因,也有管理、环境的原因,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人的因素,其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习惯性违章作业。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就习惯性违章作业的表现形式、成因、特性加以剖析,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形式
  1.不懂装懂型。对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认真学习,一知半解,不求甚解,把以往形成的习惯当成了工作经验,意识不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甚至以讹传讹告诉别人,让他人也跟着违章,长此以往即形成了习惯性违章。
  2.明知故犯型。安全规程讲得头头是道,只是在行动上却对不上号,明知自己的做法违章,可为了图省事,怕麻烦,依然我行我素,坚持不良习惯,还美其名曰灵活运用,造成人为违章。
3.胆大冒险型。这种人曲解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信奉所谓“胆小不得将军做”、“只要敢闯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等理念,把违章行为当成是个人英雄主义,别人不敢干的他敢干。这种随心所欲的严重违反安全规程的作业极易造成事故。
4.盲目从众型。在生产操作过程中明知有违章行为,但认为法不责众,别人都这样干没有出事,我随大流也不会出事,意识不到安全隐患和危险的存在。
  5.心存侥幸型。违章操作是容易造成事故的,然而有些人却认识不到这一点,事事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是每个人、每次违章作业就一定要出事故,自己脑袋瓜子灵,反应快,该投机时便投机,该取巧时就取巧,即使有事也不会正好落在自己身上。
  6.不拘小节型。干什么工作都马马虎虎,粗心大意,不修边幅,不拘小节,习惯成自然,对待安全生产当然也不例外。这种人对所从事的工作环境检查不认真,干起活来漫不经心,殊不知一旦某种条件具备便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7.急功近利型。有一些人进入工作地点后,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家伙就干,什么采取措施,什么防范在先,有那些工夫我的任务早完成了,再说干那些没指标没效益的事儿谁给发奖金?
8.得过且过型。这种人整天稀里糊涂混日子,无所用心,得过且过,什么安全、隐患全不放在心上,今天能过得去就不管明天,这一班能过得去就不问下一班,把生产任务完成就心满意足了。
二、习惯性违章的成因与特性
  1.习惯性违章的原因
  从历史原因来看,企业各项安全规程、操作制度的制定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许多制度规定都是从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对于当事人来说教训是深刻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后来人对所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对“四不放过”原则理解不够透彻,对习惯性违章的危害认识不足,认为安全规程中所规定的是属于教条的东西,对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实际意义,因而遵守和执行起来不够认真与规范。
  从社会原因分析,一些员工在特定的社会环境里养成的诸如自由散漫等不良习惯,也是产生习惯性违章的一个因素。同时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之所以反复出现,是上行下效或者师授徒仿的效果。
  从心理原因来看,旧体制的干扰是形成习惯性违章的重要原因。因为这些老的做法,经过长期的劳作已操作自如。要掌握新的操作方法和工艺,就必须排除老做法的干扰。而在这新旧交替过程中很容易使人离开新的轨道而步入旧辙,即导致习惯性违章行为。
  总之,形成习惯性违章的原因十分复杂。某一种习惯性违章行为,都有其特殊的成因,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弄清楚习惯性违章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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