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事故调查与管理>>正文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30日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 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 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
  ② 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 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 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 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 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 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 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⑤ 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
  ⑥ 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劳务人员重新进行全面的 。
  (3) 由市建规委、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作好问话笔录。
  3、责成事故单位于15日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4、配合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