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对多年来发供电企业所发生的重大事故特征总结分析,制订了《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但本重点要求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那么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就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也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各级都把各项的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事故的发生。
一、“反事故措施”与“反事故措施计划”的概念
1、什么是反事故措施?
是根据电网结构、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状况并考虑由于人员过失及恶劣气候造成的系统事故而事先制定的防范对策和紧急处理办法,是防止事故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方面的要求或规定,只要客观条件不变化,一般来说是长期有效的,是没有时限的。如《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新疆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即属于此。
2、什么是反事故措施计划?
是防止事故的重点工作计划,是有具体的工作要求或工程项目,有执行负责人和完成的期限,还要落实好资金及技术方案,并具有能按计划检修检查其是否完成的可操作性。
3、不同点。
反事故措施:就是各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新疆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和上级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等,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而反事故措施计划:则是根据已下发的下一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编制重点即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安全通报提出的措施要求;防止误操作事故所需的各类装置与设施;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专项安全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等提出的整改措施等确定的项目。不同点,一是反事故措施是没有时限的,反事故措施计划是有期限的;二是前者是防止事故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后者是防止事故的重点工作计划,要确定项目、落实执行人、完成期限、资金、技术方案、按计划检查完成情况等,具有可操作性。
二、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与落实
1、 什么是“两措”
是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简称,称之为两措。
2、“两措”编制的依据
(1)“两措”计划项目依据一年来生产的实践和上级颁发的指导性文件(包括安全通报),要有前车之鉴、借鉴的意义。
(2)本单位制订的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对策。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日常技术人员、安监人员下现场记录的安全隐患的消除措施。
(4)外单位的事故教训等。
(5)反措计划还应包括: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安全通报提出的措施要求;防止误操作事故所需的各类装置与设施;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专项安全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等提出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