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资质及资格证是否齐全? 检查如下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
2、相关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员工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及其他意外伤害保险等;
3、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
4、危险化学品包括易制毒、剧毒品购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买程序;
5、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操作证或操作证是否有效;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操作证或操作证书是否有效;
(1)锅炉操作;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
(3)起重机操作;
(4)叉车驾驶;
二、
培训是否到位? 检查如下内容:
1、 是否经过了公司级
;(一级);
2、 是否经过了分厂级
;(二级)
3、 是否经过了工段级
;(三级)
4、 是否经过了班组级
;(四级)
5、 脱岗6个月以上是否经过了
;(二级、三级、四级)
6、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含引进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对有关人员进行二、三、四级专门
;
7、对设备大修、停产检修或生产场所的建设施工项目,在施工前要对参加施工人员是否进行
和安全技术交底;
8、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操作证是否及时复审;
9、日常
、抽考(“三规一制”)、班前会、班组活动,以及其他公司安排的学习活动;
10、是否存在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情况;
11、是否对外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
。
三、管理文件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检查如下内容: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建立安全考核制度;
2、是否按公司要求签订责任状,层层签订逐级到人;
3、是否制定安全环保操作规程以及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规程;
4、原料、工艺、设备等变更是否相应修订安全环保操作规程以及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规程;
5、是否签订反习惯性违章承诺书;
6、是否实施安全互联互保;
7、是否建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8、发生事故是否严格遵循事故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
四、是否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如下内容:
1、公司是否布置组织进行安全检查以及整改与考核;
2、分厂是否按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检查以及整改与考核;
3、工段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以及整改与考核;
4、班组是否进行安全检查以及整改与考核;
5、各专业部门是否按职责分工进行各类专项检查以及整改与考核;
6、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以及整改与考核;
7、每年一次的危险源辨识是否全面,当公司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危险源辨识有遗漏;公司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出现新的危险源;新建项目和系统时,是否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定控制措施;
8、各类未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是否采取可靠的临时防范措施;是否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进度进行整改;
9、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在各级各类会议上是否强调安全生产各项事宜,是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是否按时带队进行安全检查、参加班组活动、检查班组记录。
五、 各类作业是否合规?检查如下内容:
(一)危险性作业活动前,是否根据生产操作、工程建设、检维修、维护保养等作业的特点,全面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并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风险。
(二)是否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是否交到每一个施工人员。
(三)危险作业是否办理了各类票证;
1、动火作业;(六不动火)
(1)动火证未批准不准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准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准动火;
(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不准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作业”
(1)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不准作业;
(2)为制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为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资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为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准作业。
3、高处作业; “十不登高”
(1)严格遵守“十个不登高”规定。
(2)体弱有病不登高;
(3)暴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4)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5)高压线旁无遮栏不登高;
(6)石棉瓦上无垫板不登高;
(7)自然光线不足、视线不清、照明不足不登高;
(8)梯子掌脚打滑不登高;
(9)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
(10)没有安全带、安全帽不登高;
(11)饮酒后不登高。
4、动土作业;
5、大型吊装作业; “十不吊”
(1) 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