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A.7.1 严防变压器类设备受潮,防止套管、引线、分接开关引起的事故,防止油温(绕组温度)过高引起绝缘劣化。
A.7.2 对新变压器油应加强质量控制,油运抵现场应经取样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加强油质管理,不同种的油不混用。
A.7.3 加强变压器类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油质色谱分析。
A.7.4 按规定完善变压器的消防设施,完善和管理好变压器的消防设施,防止变压器着火时事故扩大。
A.7.5 变压器柜应封堵完好,防止小动物引起的故障。
A.8 防止开关事故
A.8.1 采用五防装置运行可靠的开关柜,严禁五防功能不完善的开关柜运行,已运行的五防功能不完善的开关柜应尽快改造。
A.8.2 根据设备现场的污秽程度,采取有效的防污闪措施,预防套管支持瓷瓶和绝缘提升杆闪络、爆炸。
A.8.3 开关设备及隔离开关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 开关检修后所有技术参数应符合要求,确保开关可靠运行,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A.8.4 结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加强对隔离开关转动部件、接触部件、操作机构、机械及闭锁装置的检查和润滑,并进行操作试验,防止机械卡涩、触头过热、绝缘子断裂等事故的发生,确保隔离开关操作与运行的可靠性。
A.8.5 加强运行维护,按规定及时投入或退出加热器,开关的控制箱门应密闭,以防雨水进入。对压力表、密度表进行校验。
A.9 防止接地网事故
A.9.1 定期对接地网进行检查,根据接地体腐蚀的程度和条件设法进行改造,改造时应考虑敷设接地体的截面积,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验收。
A.9.2 按规定定期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所测数据应符合国标。运行中的接地网络应防止由于施工、设备改造而遭到破坏。
A.9.3 变压器中性点应有二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应符合热稳定的要求。重要设备及设备架构等宜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A.9.4 接地引下线的导通检测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并与历次测量结果进行比较,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改造处理。
A.10 防止污闪事故
A.10.1 做好防污闪事故的基础工作,严格贯彻执行电瓷外绝缘的清扫制度,每次大、小修要对变压器、线路PT、避雷器等支持瓷瓶进行清扫。
A.10.2 定期检查电瓷外绝缘,特别是恶劣天气及雾期,应观察电瓷表面是否有强烈的局部爬行放电,定期进行瓷瓶测零(5年一次)和盐密测量(3年一次)。
A.11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A.11.1 主系统及主设备部分:
A.11.1.1 出线场、GIS室所有一次设备必须完好、可靠,运行维护人员定期巡检、点检,遇有特殊天气(如冰冻、大雾、雨雪、高温等)应按预案要求加强重点检查,防止出现冰凌、雾闪、严重过热、绝缘击穿等事故;
A.11.1.2 出线场、GIS室有关高压设备(断路器、PT、CT、避雷器等)应按规定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并合格,加强电气设备的绝缘监督,必要时进行更换。
A.11.2 主要设备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按规定正常投用并且必须安全可靠,防止发生拒动、误动。继保整定值应按上级调度部门的定值单执行,修改保护定值应按规定由专人负责,执行后应做好记录。并按有关公司继电保护反措要求完成反措整改项目要求。
A.11.3 露天端子箱、控制箱等应加强防止雨、雪水浸入的措施,操作后应将箱门关闭严密。
A.11.4 加强主变压器检查维护、检修工艺和技术监督,重点是:防止变压器的绝缘击穿、铁芯多点接地和短路故障、套管闪络及爆炸、引线事故、分接开关事故、变压器油质的劣化、变压器火灾事故、变压器油位监视。
A.12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A.12.1 浮充电压一般以环境温度20~25℃为基准。若蓄电池室长期偏离基准温度,需按制造厂要求对浮充电压进行相应的调整。
A.12.2 蓄电池由于各种原因,放出容量超过额定容量的20%以上时应立即按制造厂规定的正常充电方法进行补充电,充入容量按已放出容量的110%~120%掌握。充电过程中注意监测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防止单体电池电压超限。
A.12.3 新安装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以后每隔2至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运行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A.12.4 蓄电池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0~25℃之间,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A.12.5 加强直流系统熔断器的管理,防止越级熔断,扩大直流系统停电范围。
A.12.6 加强直流系统用直流开关的管理。
A.12.7 防止直流系统误操作。
A.12.8 加强直流系统的防火工作。
A.13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A.13.1 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强化防汛抗洪责任制,汛期前进行汛前检查,制定科学、具体、切合实际的防汛预案;汛后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A.13.2 防止水淹厂房
A.13.3 对集水井装设的高水位报警装置,定期试验、检验,保证可靠投用。
A.13.4 雨季应做好防汛排涝工作,对排水装置认真检查修理,确保随时可用,并配备充足的紧急备用的排水设备(如潜水泵)等。
A.13.5 汛期前应组织专人对所有防洪设施进行检查和试运,确保投运时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