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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秩序维护服务区域内发生的 刑事、行政案件、治安灾害等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10日

目的: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一) 重大或突发事件报告范围

1、 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物业管理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2、 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

3、 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刑事案件;

4、 用户集体投诉(三家以上);

5、 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消防设备、通讯设备等大厦主要设备设施故障;

6、 大厦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7、 新闻媒体采访和报道;

(二) 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2、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 报告程序

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2、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当事人向领班报告,再由领班向管理处主管和经理汇报。

3、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 报告时限

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 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主管或当值主管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3、 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经理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领导,详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4、 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写重大事件总结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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