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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01日
6、平刨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刨料时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毫米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机械作业。刨料的厚度小于30毫米,长度小于400毫米时,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毫米,长度在250毫米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刨料如有破裂或硬结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再刨,刨旧料时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遇节疤要慢慢送料,禁止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换刀片时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刀片与螺栓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出刀头,刀片紧固螺栓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毫米,紧固刀片螺栓时,用力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将手伸入安全档板里侧移动或拆除安全档板进行刨削,禁止戴手套操作。
7、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用专用电缆,不准接长和更换其它电源线,接线必须正确,绝缘必须良好,按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并且必须装触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罩必须牢固,工作部件安装必须正确。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持握要稳、要牢,用力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或斜偏使用,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切断电源,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方可继续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转动时,禁止进行检修、调整。需要检修或调换部件时,应切断电源,确认无误方可操作。在潮湿的场所作业时,选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在特殊部位施工时必须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即双重绝缘型)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特别是测量绝缘电阻Ⅰ类为2ΜΩ;Ⅱ类为7ΜΩ;Ⅲ类为1ΜΩ,确认无误方可使用。照明系统采用双向回路,防止因停电而导致照明设备不运转而引发事故。双向回路通过漏电保护器进行控制。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0米。
四、施工用电的管理办法:
1、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现场勘察、负荷计算、导线、低电压器等在规格、类型的选择。绘制用电布置平面图等,组织设计经公司工程项目部审核、批准。用于指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置和线路敷设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作为现场临时用电档案的主要资料之一。
2、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购置电线、电器设备。
3、施工现场采用TN-S系统,设置“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设置专用保护零线(PE线),首端(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部位、末端要做好重复接地处理,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4、主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使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在潮湿场所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5、根据施工的需要采用移动配电箱设置在各项工点,随施工层上下移动,线路的敷设架空、绝缘良好,手持电动工具和电焊机的电源线不超过5米,钳线不得大于30米,接头不得多于2个。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6、配电箱、开关箱应重复接地、用电设备金属外壳采用可靠保护接零。
7、在高温的情况下,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高度低于2.4米的照明用电采用36伏电源电压供电,地下室照明用电为36伏电源电压供电。
8、配电箱、开关箱有防雨、防尘措施,安装高度为箱下体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固定式配电箱为1.5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距离为1.3米。
9、电工持证上岗,做好维修、测地电阻记录。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停电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有专人负责。
10、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有专人负责。
11、所用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12、所用配电箱均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
13、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丝,参数、匹配安装符合要求,禁止使用铜丝和其它金属丝代替。
五、洞口临边防护的管理办法: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对“洞口、临边”的防护提出要求。
2、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的防护设施。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与坑槽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4、楼板、屋面和平台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厘米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好,并用铁丝绑死防止移位。
5、边长为50-150厘米的洞口,设置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
6、边长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设安全平网。
7、垃圾井道和烟道,采用脚手板压死封闭。管井施工时,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须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8、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加装固定式防护门,侧边落差大于2米时,加设1.2米高的临时栏杆。
9、对临边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的孔、洞口,均加以防护,设置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0、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拉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断边,安装临时栏杆。顶层楼梯口随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11、龙门架或井字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架设安全棚。
12、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安全门。
13、经常派人清理网内、棚上杂物,禁止棚上堆放杂物。
14、在无防护的临边、洞口作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15、临边、洞口的防护,未经项目部安全员的批准,不得拆除,确因施工需要的,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
六、土方施工的管理办法:
1、基坑周边设置临时防护栏杆,临时栏杆上高1.2米,下高0.6米,并用红白油漆相间上色,人员上下设置专用爬梯。
2、土方开挖的顺序为“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基坑开挖选用喷锚作支护结构。土方采用分块对称开挖的方法施工。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立即浇注垫层。护壁混泥土拆模,要经现场负责人批准。
4、挖土要自下而上,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5、基坑开挖在四角设置水井排水,沉淀后排入市政管井。
6、基坑边2米以内禁止堆土、放材料或机械设备。
7、照明、抽排水使用橡皮筒芯绝缘线,不得使用其它的线做电源线。
七、模板工程的管理办法:
1、编制模板施工方案,模板支撑系统经过设计计算,并经上级部门审批、批准。
2、木工房配置足够的灭火机,在木工房作业禁止吸烟。木料加工完毕后立即将木料余料归堆码好,刨花用袋子装好送到指定地点存放。
3、模板支撑系统的使用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撑系统应设置纵向、横向水平杆和剪刀撑、横向斜撑,立杆地面应设置扫地杆,两杆之间每隔三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杆和纵向剪刀撑。
4、泵送管道应与建筑物进行刚性可靠连接,不得与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作任何连接。
5、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米和2米以上时,应根据高度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并搭设安全操作的工作面(平台)。两层或两层以上应设置安全网、防护栏杆,必要时设置双层防护,临街和交通要道设置警示牌。
6、模板的存放应平稳、整齐,不得堆放过高。
7、五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8、拆除模板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应按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进行。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系统的顺序进行。
9、模板拆除一块接一块,禁止一次性大面积塌落的方式拆除。拆除的模板应及时清理、按规格码放。
10、模板拆除时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区设警戒线,以防有人误入伤人。拆除的模板,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小于一米,堆放高度不超过一米。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等处,禁止堆放模板材料。
八、高空临边绑扎钢筋的管理办法
1、高处绑扎钢筋要站在铺设跳板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操作。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在脚手架和搭设的平台上操作。
3、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跳板的脚手架和操作平台上操作。
4、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三米以内的柱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三米以上的柱筋,必须在搭设的脚手架或平台上操作。
九、混凝土浇捣的管理办法
1、浇捣离地面高度两米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等,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和支撑杆件上操作。
2、浇注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角对称的相向进行。
3、特殊情况下进行浇注,如无防护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防护措施。浇注楼板混凝土时,放料不得集中在一起,应均匀放料;湿手不得接触震动器开关;用斗车转动砼时应平稳堆放。
4、使用特殊设备时,应按操作技术规程要求进行,并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十、电(氧)焊作业的管理办法
1、电焊工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高空危险无防护的地方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3、电焊机的电源线最长不超过5米,接头处绝缘良好。
4、电焊机把线、地线要绝缘良好。把线应轻便柔软,能任意弯曲和扭转,具有较强的机械性能,耐油、耐热和耐腐蚀的性能。
5、在易燃、易爆的地方施焊,应清理易燃、易爆物或采取隔离措施,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证无火源,方可离开。
6、在楼层边缘施焊,作业点下方应采取隔离措施,用铁器接住钢筋头或其它火源头,防止脚手架上的防护设施发生火灾。
7、割炬氧气管为红色、乙炔管为黑色,禁止倒换使用。
8、割炬喷头发生堵塞时,应停止操作,将其拆下,从里向外进行疏通清理。
9、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门,点燃后立即开氧气阀门,停用时,应先关乙炔阀门,然后关氧气阀门;发生回火时,应马上关闭氧气阀门,然后关闭乙炔阀门。
10、切割时,应将工件表面的杂物清理干净,在水泥地上切割时,应将工件垫高,以防金属爆溅伤人。
11、乙炔器瓶,氧气瓶距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乙炔瓶不得倒置,其周围禁止烟火。两瓶不得混合存放,且不得碰撞或爆晒。
十一、食物中毒的管理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严把食品采购、保管、加工关,确保食品品质。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料,严禁出售腐烂、发霉、变质的食品。
2、保护食堂内处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
3、食堂炊具、操作台、清洗池、贮藏间、冰柜等设施必须经常消毒,保护干净整洁。
4、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实行食品卫生监督。
5、使用对人体无害的洗涤剂、消毒剂。
6、食品贮藏间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优质期限的食品。
7、炊事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用流动清水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要求;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防止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8、加强食堂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无投毒事件发生。
9、做好每天的食品卫生检查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做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10、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立即停止出售食品,及时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及落实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十二、突发性传染病的管理办法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公司的要求,结合项目蜕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防止传染病传播和流行方案。
2、积极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开展消除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对公共场所及职工住所定期进行消毒、检查。
3、加强自来水和其他引用水的管理,保护引用水源。
4、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
5、食堂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队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饮食等岗位。
6、根据公司组织的健康检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7、凡发现员工患有病毒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等国家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及时送医院并督促治疗。同时向公司政工部报告情况。
8、对公共性突如其来的污染病,立即行动,及时购药进行防治,出现险情,及时将病人送医院抢救并隔离治疗。同时向公司政工部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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