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车间打磨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包括手工或使用打磨工具进行的金属和其他材料打磨作业,也包括在喷漆等易燃易爆现场的打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打磨作业 (通用) | 使用过程中用力过猛砂轮片断裂,残片飞出击伤人员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
风动或电动砂轮打磨机、抛光机的防护罩损坏,或人员操作不慎接触旋转部位、头发或衣服卷入旋转部位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 | |
电动打磨工具电源线破损或接地不良造成漏电 | 触电 | 操作人员 | |
现场通风、除尘效果不良或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吸入打磨粉尘。 | 职业病 | 操作人员 | |
使用升降平台、梯台等,设备故障或人员不慎,人员坠落 | 高处坠落 | 操作人员 | |
易燃易爆场所打磨作业 |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未使用防爆电气或风动工具,火星、静电引燃易燃易爆物引起火灾爆炸 | 火灾爆炸 |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
打磨现场粉尘堆积,防静电装置失灵或违规使用明火、打手机等,引爆粉尘 | 粉尘爆炸 |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2 作业人员应佩带防护眼镜和活性炭口罩,打磨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或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作业时,应戴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呼吸器的活性碳盒每月更换1次;
4.3梯台无稳定站立面,且登高超过2米的,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并将安全带固定在牢固的位置;
4.4 打磨作业时应佩戴耳塞。
5 打磨作业安全要求
5.1作业前准备安全操作
5.1.1 作业前对打磨工作环境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5.1.2 作业前,对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5.1.3 需安装砂轮片前,核对砂轮片是否与主轴直径相适应,不准使用有裂纹或缺损的砂轮:
5.1.4 作业前,应先开启现场通风和除尘装置。
5.2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2.1 打磨时应夹紧工件,用力不得过猛;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5.2.2使用电动工具、风动工具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5.2.3 使用升降平台、梯台登高打磨作业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5.2.4 现场打磨粉尘、刮灰时滑落的腻子等,应随时清理。
5.3 作业结束后安全操作要求
5.3.1 工作结束后,工具等应放置于工具柜内。
5.3.2 清理现场地面打磨粉尘、滑落的腻子,检查现场无危险物品,关闭电源、气源后方可离开。
5.4 作业现场禁止性要求
5.4.1 进入打磨作业场所严禁烟火、禁止打手机,人员进入时应交出火种。
5.4.2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打磨现场。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砂轮残片、切屑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6.2 发生设备、工具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6.3 易燃易爆场所发生易燃气体、液体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当班带班人员;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并立即开启通风装置进行通风。
6.4 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带班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