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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危险源的识别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8月05日

1、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坠落

导致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有二种方式:

一种是导致

伤者高空坠落原因不是由于物质不稳定而引起,

而是伤者本人身体失稳造成坠落

称为直接高空坠落,

另一种是由于物质变形、移位、打击使身体失稳而导致坠落。

1.2直接高空坠落表现形式

(1)行走中被障碍物所绊而失足。

(2)在脚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坠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时脚步不稳(如打滑、踩空)身体失控坠落。

1.3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思想不集中或开玩笑、追逐、嬉闹。

(2)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3)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现场孔洞及高处边缘缺乏栏杆或盖板。

(5)高空作业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坠落。

(6)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1.4间接高空坠落表现方式

(1)踩中易滚动或不稳定物件而坠落。

(2)操作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架子管因变形、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工作中梯子折断或在倾倒下导致人员坠落。

(5)触电、物件打击或其他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1.5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地点无栏杆。

(2)通道上摆放过多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4)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梯子摆放不稳。

2、高空落物伤人事故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折断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切割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3、高空作业施工的安全要求

(1)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立柱、盖梁、箱梁、高边坡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 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

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1)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必要时要在不坚固的结构物处挂上警告牌。

4、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控措施

4.1、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1)高空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 1.5 米及1.5 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9)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0)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1)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4.2、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安全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5、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5.1、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2)高处作业必须按规程搭设安全网;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嬉闹,酒后严禁高处作业。

(4)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高处作业所有料具应放置稳妥,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采用统一规程的信号等与地面联系。

(7)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遇有恶劣天气停止作业。

(8)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9)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佩戴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

(10)夜间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11)遇有六及风力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5.2.1、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1)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移动式梯子,均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

(3)立梯工作角度以 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 30cm 为宜,并不得有缺档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为宜,绞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 为界宜,超出2m,加设护笼,超过8m,设置梯间休息平台。

(5)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6.2.2、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悬空作业处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科验证后方可使用。

(3)吊装中的大模板、预制构件以等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4)支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高度在3m 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立操作平台。

(5)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搭设脚手架和马凳。绑扎立柱和盖梁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 以上的墩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浇注离地2m 以上结构时,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7)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8)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 1.5m~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1m。

(9)进行预应力张拉时,要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雨天张拉时,还要架设防雨篷。孔道灌浆要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10)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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